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4.04.28
夯实地基

格式:pdf

大小:508KB

页数: 14页

7-1-2 夯实地基 7-1-2-1 重锤夯实地基 重锤夯实是利用起重机械将夯锤提升到一定高度, 然后自由落下,重复夯击 基土表面,使地基表面形成一层比较密实的硬壳层, 从而使地基得到加固。 本法 使用轻型设备易于解决,施工简便,费用较低;但布点较密,夯击遍数多,施工 期相对较长,同时夯击能量小,孔隙水难以消散,加固深度有限,当土的含水量 稍高,易夯成橡皮土,处理较困难。适于地下水位 0.8m以上、稍湿的粘性土、 砂土、饱和度 Sr≤60 的湿陷性黄土、杂填土以及分层填土地基的加固处理。但 当夯击对邻近建筑物有影响, 或地下水位高于有效夯实深度时, 不宜采用。重锤 表面夯实的加固深度一般为 1.2~2.0m。湿陷性黄土地基经重锤表面夯实后, 透水 性有显著降低, 可消除湿陷性,地基土密度增大,强度可提高 30%;对杂填土则 可以减少其不均匀性,提高承载力。 1.机具设备 (1)夯锤 用 C

夯实地基

格式:pdf

大小:21KB

页数: 4页

6.3 夯实地基 6.3.1 夯实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夯和强夯置换施工前, 应在施工现场有代表性的场地选取一个或几个实验区, 进行 试夯或试验性施工。 每个试验区面积不小于 20m×20m,试验区数量应根据建筑场地复杂程 度、建筑规模及建筑类型确定。 2 场地地下水位高,影响施工或夯实效果时,应采取降水或其他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6.3.2 强夯置换处理低级,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实用性和处理效果。 6.3.3 强夯处理地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夯的有效加固深度,应根据现场试夯或地区经验确定。在缺少试验资料或经验时, 可按表 6.3.3-1 机型预估。 表 6.3.3-1 强夯的有效加固深度( m) 单击夯击能 E(kN·m) 碎石土、砂土等粗颗粒土 粉土、粉质黏土、 湿陷性黄土 等细颗粒土 1000 4.0~5.0 3.0~4.0 2000 5.0~6.0 4.0~5

热门知识

实地公寓

最新知识

实地公寓
点击加载更多>>
实地公寓相关专题

分类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