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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7
水功能区标志牌样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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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文档 文案大全 水功能区标志牌样式和要求 为加强水功能区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鼓励公众参与, 对经批准的水功能区应当设立标志牌。现提出水功能区标志牌 样式和要求,请在制作和设置时参照执行。 一、标志牌内容 1、标志牌的内容主要为水功能区名称,批准单位名称,河 流、湖泊、水库名称,水功能区起始断面和终止断面,水功能 区长度或湖泊、水库面积,水质保护目标,简要管理要求,立 碑单位和时间、监督电话等。 2、标志牌在正面左上角标明水功能一级区名称,对于开发 利用区,应在括号内标明其二级区名称。 3、正文推荐格式:经××人民政府批准,××河从××至 ××划定为××区,全长××公里(或面积××平方公里) ,水 质保护目标为×类,禁止向该区内实施违法排污活动。 4、标志牌右下角标明设置单位和时间。 5、“批准单位名称”按照该区划的最高批准单位标示。即: 列入《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 2011-

标志牌标志线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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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志牌的制作安装 1.标志定位与位置 所有交通标志都应按图纸的要求定位和设置。 安装的标志应与交通流方向几乎 成直角,在曲线路段, 标志的设置角度应由交通流的行近方向来确定。 为了消除 路侧标志表面产生的眩光,标志应向后旋转约 5°,以避开车前灯光束的直射 ; 门架标志的垂直轴应向后倾成一角度 ;对于路侧标志,标志板内缘距土路肩边缘 不得小于 250mm,或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确定。 2.基础 标志基础可就地浇筑或预制后再埋置。基础位置的确定、开挖以及浇筑混凝土 立模和锚固螺栓的设置等,都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3.标志支承结构 (1)路侧式标志的装设, 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第 13.6 条的规定进行。 ( 2)钢支承结构应根据本规范第 414 节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1999)的规定制作和安装。 (3)管状或空心截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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