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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7
给排水管道流速常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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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摘自教科书《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考虑到经济流速因素,设计时给水管道流速应控制 在正常范围内: 生活或生产给水管道,不宜大于 2.0m/s,当防噪声要求,且管径不大于 25mm 时,流速可 采用 0.8~1.0m/s; 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管道,不宜大于 2.5m/ s;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给水管道, 不宜大于 5.0m/s,但其配水只管在个别情况下, 可控制在 10 m/s以内。 经济流速: 经济流速是指在设计供水管道的管径时使供水的总成本 (包括铺设管路的建安费、水泵 站的建安费、及水泵抽水的经营费之总和 )最低的流速。 介质为水时 用于一般给水: 主压力管道 流速: 2 至 3m/s 低压管道 0.1 至 1m/ s 工业用水: 离心泵压力管 3 至 4m/s 离心泵吸水管 1 至 2m/s(管径小于 250)1.5 至 2.5m/s(管径大于 250)5 m. 给水总管

给排水管道常用设计流速及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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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层建筑、高层建筑、多层建筑、多层住宅、多层厂房,根据经验数据,见 下表: 建筑给水排水规范规定: 1、一般给水管道水流速不宜大于 2m/s; 2、当有防噪声要求,且管径小于或等于 25mm时,生活给水管道内的水流速度 可采用 0.8—1.2m/s 大学教材规定:接卫生器具支管 0.6—1.2m/s,干管、立管及横管为 1.0—1.8m/s; 生活管道则 ≤2.0m/s。 管径 (DN) 最大流速 (m/s) ≥DN80 1.5 DN65 1.2 ≤5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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