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 雷 安 全 工 作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安全防止雷害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建立健全 防雷减灾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 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单位防雷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的防雷电安全保护的管理。 第四条 防雷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防雷电安全保护系统。防雷设 计和施工应符合信息产业部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五条 在防雷设备上使用的防雷产品,必须按国家和行业标准 进行检验合格的产品允许进网使用。 第六条 为保障防雷设备防雷性能的安全可靠,保障处将对已使 用的防雷产品和防雷系统实行定期检测制度。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各部门应遵照本办法,建立完善的雷电防御管理制度。 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对防雷安全负责, 安全管理员对防雷设备日常 管理负责。 第八条 各部门应负责组织对防雷设备上使用的防雷系统和防雷 产品,每年进行检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