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4.04.27
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格式:pdf

大小:9KB

页数: 3页

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一、质量事故的分类为: 一般质量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是指质量事故经济损 失在 5000 元以上 10000 万元以下的事故。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主要结构倒塌;超过规范规 定的基础下沉;建筑物倾斜、结构开列、主体结构严重不定;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生命; 造成不可补救的永久性缺陷; 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 造成永久性缺陷; 产品返 工损失或报废损失在 10000 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凡属上述情况之一的质量事故为重大事 故。 二、质量事故报告 1、施工班组出现质量事故,以书面开工报告项目经理、质安科和工程科,并在三天内以书 面开工报告分公司质安科。 2、一般质量事故的报表,由项目质安科随质量月报一起报分公司。 3、在重大事故发生后,项目质科应在当日内报分公司质安科,分公司在三日内报公司质保 部,事故原因、经济损失情况可等查清后补报。 4、结构倒塌事故应在

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格式:pdf

大小:6KB

页数: 3页

1 工伤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 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 害、急性中毒事故。 3、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 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 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 即逐级报告总承包单位和企业所在地建委、劳动部门、安监局。 3、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 事故报告单位。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

最新知识

工程事故报告制度
点击加载更多>>
工程事故报告制度相关专题

分类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