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4.04.27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及申报材料

格式:pdf

大小:90KB

页数: 13页

(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 书签发之日起 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 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 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 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表及复印件的份数: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 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 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 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 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

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

格式:pdf

大小:9KB

页数: 3页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9-10 发布单位: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市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渝建发〔 2007〕178 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153号),《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建发 [2004]195 号),《重庆市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渝建发 [2007]76 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我市顺利 实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现将我市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管理机构 我市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为“重庆市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办公室”(人员名单见附件 1),办公室设在市 建委建管处。通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 58号 16楼,邮

精华知识

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

最新知识

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
点击加载更多>>
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相关专题

分类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