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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7
二建法规重点记忆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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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记忆考点总结 - 1 - 2014 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记忆考点总结 1、发明专利权期限是 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 10 年。 2、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 2 年,身体受伤,拒付租金,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丢 失的,诉讼时效为 1年,涉外诉讼 4 年。 3、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 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诉讼才可以终止。 5、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时间。 6、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 3 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中止施工满一年,核 验许可证,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重新办理开工报告。 7、勘察分综合 (甲级 ),行业 (甲乙丙级 ),设计分综合 (甲级 ),行业专业 (甲乙丙丁级 ),监理分综合 (不分级 )、 事务 (不分级 )

二建法规重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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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建造师管理制度 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 一、注册管理 注册建造师 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 资格证书 按规定注册 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 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不得以 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 (言下之意: 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 (一)注册申请 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证书后 30 日内报国务 院建设主管部门 备案。 1、初始注册 申请条件:①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②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③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④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规定:①初始注册申请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 3年内提出申请。 ②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 本专业继续教育 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2、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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