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井下皮带火灾措施 1. 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 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 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 3. 应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消防水管每隔 50m设一个三通。 4. 必须按规定对皮带机的各种保护装置进行定期试验,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 5. 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 不受此限)。 6. 在皮带机头硐室,必须设置灭火撒砂装置,消防水管及灭 火器等防火设施。皮带机头硐室采用不燃材料进行支护。 7. 刮板输送机的回煤坑要经常清挖,禁止煤粒或矸石把下溜 槽堵满产生摩擦引发火灾。 防止井下电气火灾措施 1. 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在特定 的工作场所,如在井下存在瓦斯、煤尘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按 照专业的安全规程选用特制的电气设备,如隔爆型电气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