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88 88 22 55 00 22 44 33 88 66刘工 名称 图片 型号 尺寸 说明 共阳出 3 路 RGB,输入电压: 12/24/36V(主推 24V 供电); 恒流输出: 330MA;大功率 恒流驱动 YM-HDC18W 裸板: 25*80mm 装壳: 20*30*120mm 大功率 恒流驱动 YM-HDC36W 裸板: 25*80mm 装壳: 20*30*120mm 共阳出 3 路 RGB,输入电压: 12/24/36V(主推 24V 供电); 恒流输出: 650MA 大功率 恒流驱动 YM-HDC4P 裸板: 25*80mm 装壳: 20*30*120mm 共阳出 4 路 RGBW,输入电压: 12/24/36V(主推 24V 供电); 恒流输出: 330MA (取代 YM-HD4P,不再生产 ) 大功率 恒流驱动 YM-HDC3HA 裸板: 21*133mm 装壳
曳引驱动与强制驱动电梯 报告编号: 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使 用 单 位 注 册 代 码 设 备 型 式 维 保 单 位 自 检 日 期 (电梯维保单位印制) 注 意 事 项 1.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7001—2009)及第 1号修改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TSG T5001-2009)制定,适用于电梯定期的自行检验,无机房和有机房电梯请自行 对照相应的项目。 2. 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 整。各项记录内容出现错误时应划改,不可涂擦,以免字迹模糊或消失,并将 正确内容填写在其旁边,在正确内容附近加盖更改章或检验人员签字。 3.本报告无自检人员、批准人员签字、维保单位的许可证编号和检验专用 章或者公章无效。 4. 自检过程中, 自检人员应当认真审查相关文件、资料, 将检验情况如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