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北海电气督察督办管理办法 制度 名称 烟台北海电气督查督办管理办法 受控状态 编 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一、 总则 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公司 的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单位)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 化,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 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 一、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督促督办,狠抓落实。积极有效地 对公司部门、司属单位贯彻落实公司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和公司领导交办事项等进行督促、 检查、催办、协调和综合反馈。 二、督查督办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上级指示精神、工作要求和文件要求; (二)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周例会和专项工作会等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议 决事项; (三)各部门(单位)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 (四)公司合同书、
文件编号 ZD-RZ-020-2012 文件版本 第一版第 0 次修订 编制人 田玉婷 部门负责人 高韶鹏 分管领导 金学伟 批准 金学伟 日期 2012-7-1 日期 2012-7-20 日期 2012-7-25 日期 2012-8-1 工作督查督办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各项决策、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增强企业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各 职能部室及直属单位的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本公 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基层单位。 三. 工作内容 3.1 工作督查督办的主要内容: 3.1.1 公司各类会议的工作部署; 3.1.2 各职能部室、项目部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3.1.3 公司领导临时交办工作的事项; 3.1.4 各部室申请的督办事项(见附件 4.1); 3.1.5 其它确需督办的事项。 3.2 组织机构及人员 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