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适应本单位信息化建设需要, 规范本单位电 子文件的归档管理,保障电子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 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文件 归档与管理规范》 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单位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子文件是指本单位在履行行政 职能、加强内部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参考利用 价值并以数码形式记录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 依赖计算机系统阅读、处理并可以在通信网络上传输 的文件。 第三条 按照档案工作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各科室形 成的电子文件并需归档保存的应由单位综合档案室统 一保管。综合档案室负责对电子文件归档的指导、验 收以及接收后的编目、保管和提供利用,计算机管理 工作人员对电子文件的归档提供协助和支持。 第四条 各科室应建立电子文件归档制度, 指定兼职档 案员负责本科室的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将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