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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7
2018烟台开发区学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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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小学学区划分 为保证适龄儿童按期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烟台开发区 2018 年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凡居住在开发区、年满 6 周岁( 2012 年 8月 31日前出生)的常住户口儿童、自有住宅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 女及外商子女,均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所有适龄儿童家长要按照本《简章》要求,按时到相应小学报到。 二、招生意见 (一)学区划分办法。 1.东区 自有住宅 (1)第一小学 ①香山路以东、 黄山路以西, 长江路以南、 珠江路以北区域及银河怡海花园小区。 主要包括金胜、 新世纪商贸大厦、 银河怡海花园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②衡山路以东、泰山路以西,珠江路以南、嘉陵江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东星、金光、融科林语、林语逸景、万行 中心、紫薇台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③港澳台及外籍儿童。 (2)实验小学

雨花区2018年公办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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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区 2018 年公办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1、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长发〔 2016〕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 (长办发〔 2016〕5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 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长政办函〔 2017〕27号)文件精神,根据雨花区区域内教育规划布 局、历史沿革、办学规模、周边生源结构和交通状况等因素,雨花区教育局相对就近、合理划分小学学区,报市教 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对社会公示并实施。 2、如有个别学区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由学校进行登 记,区教育局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3、学区范围内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 6年后方能再 次享受入学指标;持共有房屋产权证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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