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长沙市房地产需求研究——【学位年度】2008 【摘要】 房地产业已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保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对整个国民经济意义重大。对房地产需求量进行预测,是政府制定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依据,也是生产领域的开发商和...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 第 104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标准的决定》已经 2008 年 1 月 16 日市第 13届人民政府第 2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8年 4月 15日起施行。 市长:张剑飞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标准的决定 为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市 人民政府决定对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进行部分调整: 一、将《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对享受城市最低社会生活保障待遇 且居住特别困难的被拆迁人或直管公房承租人,由拆迁人对自愿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被拆迁 人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 36平方米的房屋予以补偿安置, 对上述直管公房承租人应当采用产权 调换方式安置, 且计租面积不得小于 25 平方米” 中的补偿安置建筑面积 “不小于 36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