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钟楼区房管局 | 地 点 | 钟楼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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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质 | 国有 | 职 能 | 宣传、国家有关房产管理的法律等 |
办公室
地 址:钟楼区投资管理服务中心425、426室(星港路88号)
负责局各类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印发工作和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和归档工作,做好上级有关文件的收发、传阅工作,建立各类工作台帐;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做好会务工作和会议决议督办工作;负责局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做好对内组织协调,对外联络接待工作,做好局机关事务行政管理工作,保证良好工作秩序和办公环境;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熟练掌握和运用党和政府有关法令,参与调研,综合处理各类信息,帮助基层单位解决问题,做好领导参谋和助手;承办来信来访,督办人大、政协会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加强局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归档、保密保管,做好局财务、计划生育、医疗保健、爱国卫生、治保、安全、退管职工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物业监管科
地 址:钟楼区投资管理服务中心429、431室、433室(星港路88号)
依法管理本地区物业管理工作,履行本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参与住宅小区的综合验收和交接工作。接受市局委托管理全区直管公房,负责房屋修缮管理和房屋安全管理,协助做好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
地 址:常州市西横街2号
产权管理科
地 址:钟楼区投资管理服务中心422室、435室(星港路88号)
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和房产权属档案的管理;依法办理村镇房屋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权属的转移登记,新建房屋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以及其他房屋的权属登记工作负责村镇房屋拆迁过程中的产权审核、权证注销工作;受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村镇房屋所有权人申请办理换市产权证的手续,并向市产监处移交房产档案;加强产权产籍管理,建立健全产权产籍档案,做好经常性产权转移、变更的增、灭籍工作,为司法机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提供档案服务;提供房屋权属登记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住房保障办公室
地 址:常州市西横街2号
承担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本市住房制度相关政策和措施,指导辖区各房改单位的业务工作,参与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2100433B
3、负责全区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依法办理房产登记确权手续、办理房产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建立并管理房产产权转移、变更的产籍档案,管理颁发房屋有关权属证书;
4、负责辖区内相关区域拆迁房屋确权、产籍检查以及相关资料归档等管理工作;
5、接受市局委托管理全区直管公房,负责房屋修缮管理和房屋安全管理,协助做好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6、根据市住房保障规划,制订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做好住房保障对象人的申请受理、走访调查、资格初审等日常管理工作;
7、承担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本市住房制度相关政策和措施,指导辖区各房改单位的业务工作,参与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市房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郑州市惠济区房产管理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8号,跟惠济区政府一个地方,祝福快乐。
顶一下,这种普通老百姓的问题解决起来都很拖拉。。。建议楼主可以试试发到市长热线上。
滏东路与联纺路交叉口南行100米路西。
XX市房管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房地产管理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房地产管理局管理体制的重要组 成部分,是在党支部领导下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现民主管理、民 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也是促进房地产管理局决策的民主化、科学 化的重要渠道。 一、房地产管理局职工代表大会是在房地产管理局党委领导下的职 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局领导联系群众、依靠群众管理好房地 产管理局的重要途径。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者、参加者,又是职 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二、 房地产管理局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三、房地产管理局职工代表的产生 ㈠、职工代表的条件: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局在编在 岗职工均可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工作积极努 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关心房地产管理局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政策 法律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㈡职工代表的产生,应以部门(或工会小组)为单位,由职工直 接
房屋买卖合同(房管局)修改版
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工作;处理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会、老干部工作;负责公文管理、会议组织、机要档案、文印、车辆、安全保卫、保密、武装、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外联工作。
负责局党组选调干部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全局的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局机关人事、劳资工作,并对下属单位的人事、劳资、职称评聘、年报检查、指导、督促、审核、组织实施;负责各类职称资格、等级考试的报名、初审工作;负责科级干部档案管理。
起草本市房产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审定行政法律文书、文告,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督查和办理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
承办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核准、前期物业管理使用维修资金的审核、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承办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承办城市房屋拆迁许可的审批。负责办理廉租房来源登记;确认廉租房对象,承办廉租房的轮候、实物配租、租金减免、退出等事宜。
指导监督全市房屋拆迁工作。指导、协助基层拆迁单位调解拆迁纠纷;负责监理对违规拆迁单位处罚的实施。
指导监督直管公产房的经营管理;指导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负责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私有住房、异产毗邻房屋的管理;负责全市房屋普查登记、统计工作;负责编制直管公房的维修计划,并负责监督落实;组织实施房屋安全鉴定;负责全市房产统计普查工作;组织雨季防汛工作。发布房屋拆迁令(公告)。
负责房屋租赁许可证的发放;负责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和房产经纪人的资质管理;负责房产价格评估、咨询、经纪、抵押、租赁、拍卖、典当、担保等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场房产交易及一级市场、二级市场的转让政策性指导;负责房屋装饰、装修的鉴定、审查工作。
负责全市房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律、法规的培训;负责全市房屋拆迁资格的管理;协助房地产市场信息中心开展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备案管理;指导住宅科技新成果的应用和新技术的推广。
负责指导并推动城市住宅社区化管理工作;指导落实物业管理企业考评达标工作;指导监督设立、登记、变更和物业管理的招、投标工作;监督检查全市住宅小区维修基金的使用及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薛城区房管局,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法规内容 。
二、负责住宅保障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在全区的进一步推行实施。
三、负责行政规划内房产产权登记和产籍管理,办理房产的产权交易、抵押、测绘等业务。
四、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对房地产中介市场进行监管和规范。
五、负责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指导、监督各项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负责实施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监管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监督、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和物业管理行为。
六、进行城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实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对外承揽工程施工。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设6个职能处室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局综合性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审核;承担文印、印章管理及文书档案、保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行业信息和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政府上网工程的信息收集、报送、发布工作;负责局办公会议和全市性行业会议的组织协调,并检查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以及信访工作;组织编制房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参与产业政策的拟订工作;组织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归口行业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房管系统及各协会的财务、会计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年度预算计划,管理本局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工作;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合同管理监督工作;协助有关处室做好阶段性经济监督、检查工作。
人事教育处:负责局机关和房改办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安全保卫、宣传、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局和房改办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专业技术职称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执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局机关和房改办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房产管理处:负责拟订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实施计划并组织建设;研究拟订房产业的产业管理政策,并负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负责各类房屋的租赁管理,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核发《房屋租赁许可证》,定期发布房屋租赁指导价格;负责指导房屋的拆迁管理.审核、核准拆迁单位的资质和资质证书;审批发放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办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备案登记手续;裁决拆迁纠纷,申请法院强制拆迁;负责拆迁安置、补偿资金使用的监管;负责拆迁安置房落实的监督管理;指导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和单位自管房工作;负责落实各类房屋政策和代管房的管理工作。
产权与市场管理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我市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屋所有权的权属与房产档案管理;负责住宅小区公建配套建筑的权属管理;负责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和预售证核发工作;指导全市房屋所有权初始、转让、变更和他项权利登记、发证、确权工作;监督房产测绘活动,审核房屋测绘成果;负责房产转让、抵押、中介等市场管理;负责房产中介机构及经纪人的管理;参与拟定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参与核定商品房政府指导价格。
法制处:负责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以及局具体行政行为和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政策把关工作;监督行政执法;负责行政案件的处罚、诉讼、行政复议和房产纠纷的调处;负责法制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和各县(市、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经济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
物业修建管理处: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起草物业管理行业政策、规定;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评定;参与住宅小区的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验收工作,检查监督住宅小区公用配套设施建设情况,接收管理属国有资产的公共配套建筑;负责物业管理维修专项资金的缴存和使用管理;负责物业管理用房和经营用房的接管;组织实施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对直属房开公司工程建设和质量实施管理;负责房屋的修缮管理,调查处理房屋修缮工程重大事故;负责对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和危险房屋鉴定与管理;负责全市房屋装修管理,审批装修改变结构许可证;负责全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综合秘书处:承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负责房改政策、理论研究,起草房改方案及配套政策规定,根据我市住房发展中远期规划,研究制订我市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有关政策,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制订房改中一些新的具体政策;负责市房改办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负责文电收发、印章管理、文书档案、保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信访工作;负责行政财务工作;协助有关处室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房改工作处:负责办理房改工作中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测算、审核住房货币化分配的标准,办理一次性住房补贴、工龄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补贴;审核、办理公有住房出售,负责租金调整工作;测算年度房价和房租,负责催缴出售公房的资金,指导签订公房出售合同和做好房改房产权登记的前期工作;组织房改房价格评估和房改政策咨询;指导协助公有住房售后众用部位维修管理工作和配合房改房进入市场管理工作。
住房管理处:负责国家、省经济适用住房的计划立项申报工作;参与起草住房保障长期规划,并制订实施计划;负责管理及监督全市副县级以上干部住房标准工作;负责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进行资格确认、组织评议、公示;参与组织经济适用住房验收、核价;建立和完善干部职工住房档案;指导各县(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销售和管理工作。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