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战略规划政策,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管理办法、战略规划,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标准体系,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各镇办相关工作。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与信用管理,监督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四)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五)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六)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七)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报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耕地保护政策,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调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有关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配合做好矿产资源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工作。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指导土地储备机构对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依法实施拆迁、收回、征收,指导开展城中村和旧城改造,达到土地供应条件。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指导全县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根据授权,对各镇办落实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重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国土空间规划执法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十七)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八)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落实中、省、市、县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政秘股
机构职能: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印章管理、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文电处理与机要保密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记录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宣传工作和信息综合工作;承担机关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协调督促人大和政协议案办理、回复工作;承担全系统党务、人事、档案、计划生育、综合统计工作;承担机关日常办公用品采购、报刊征订分发、车辆管理、资产登记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机关灶务等后勤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室
机构职能:负责单位预算会计工作。负责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审核;负责职工劳动工资福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统计、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系统重大物品采购工作;负责做好记账凭证的编制,账薄登记及财务专用票据的保管工作;负责日常款项的划拨和零星费用的报销工作;负责有关证件的年检审验工作;负责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
机构职能:负责全系统纪律监察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与落实工作,协调督促局党组会及局务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及情况汇总工作;牵头开展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各类主题教育创建活动;拟定并落实全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全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考勤、干部请销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股
机构职能:1、承担本部门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2、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及咨询解释工作。3、组织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4、监督本系统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情况,及时纠正执法中出现的问题。5、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参与行政审批事项的会审工作。6、参与土地、矿产等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权籍调查股
机构职能:归口负责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工作,主要对权属及数量予以审核确认;组织开展土地年度变更调查,承担土地综合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与维护;组织开展不动产权属纠纷调处,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有关行政听证、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耕地保护股
机构职能:牵头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与调整工作;承担各类建设用地初审工作,搞好年度用地指标的争取与分解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等各种新增用地指标项目的策划包装、审核报批及监督实施工作;承担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农村村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及档案管理工作;牵头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地利用股
机构职能:负责全县各类建设用地供应及土地市场监管工作。对拟供国有土地搞好复测丈量、地价评估及规划设计条件的确认等工作,起草国有土地供应方案;搞好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审核工作;抓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更新维护工作;牵头抓好城镇基准地价、征地统一年产值及区片综合地价等基础业务的调整更新工作;牵头开展闲置低效用地的调查及开发利用等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矿政管理股
机构职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矿产勘查,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及年度计划;对矿产资源储量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县境内矿产储量、采矿企业立项报告和闭坑报告的审批;负责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压覆及非重要矿产资源申请的受理、审查工作;采矿权审批发证,证书年检及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出租的审批和变更登记;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的核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质环境监测站
机构职能:负责牵头编制并督促实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检查督促验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收集整理有关地质灾害险情信息,督促搞好县级以上地质隐患点的日常动态监测;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依法予以责任追究,对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工程督促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旬邑县矿产资源管理所
机构职能:负责本局受理立案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及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牵头负责矿业权属和其他具体矿政行为提起诉讼的应诉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定期开展矿产资源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承担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旬邑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机构职能:负责本局受理立案的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及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牵头负责土地权属和其他具体行政行为诉讼、应讼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定期不定期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落实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对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有关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旬邑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机构职能:牵头编制全县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计划与方案;依法对农村集体土地或国有闲置低效用地实施征收征用;运用市场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筹措;参与闲置低效用地调查及土地出让有关工作;参与城镇基准地价征地统一年产值及区片综合地价等基础业务的调整更新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旬邑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机构职能:负责牵头编制全县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和项目库更新工作;负责省、市、县级投资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土地整治项目的踏勘选址、规划设计、申报立项、项目招标、施工监管、项目验收和项目数据库报备等工作;负责土地整治项目资料审查、收集整理、规范装订、归档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旬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机构职能:贯彻执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承担县域内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的受理调查工作;承担不动产产权证书的发放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担县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平台和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维护;承担不动产调查(含土地调查)及纠纷调处工作;完成县不动产登记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旬邑县移民搬迁工作办公室
机构职能:牵头负责各类移民搬迁工作;会同发改部门编制全县移民搬迁规划;承担扶贫、避灾、生态及其他类型搬迁的工作统筹、组织协调、政策拟定、整体推进以及建设项目、资金的安排和管理;负责扶贫、避灾、生态及其他类型搬迁计划的下达、过程监督,组织参与移民搬迁的考核验收工作。根据中省有关要求,拟定移民搬迁相关政策和具体工作制度;负责地质灾害、煤炭塌陷区搬迁对象的审査把关;负责协调扶贫、避灾、生态及其他类型搬迁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指导和管理移民(脱贫)搬迁公司;全面宣传移民搬迁工作亮点、经验、做法以及先进典型;负责做好各级移民搬迁领导小组交办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并承担责任。2、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3、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4、主持审批权承建单位提出...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全市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
工程监理工作任务,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三控,即质量控制(包括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和进度控制;两管,即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信息管理;一协调,即协调工程建设相关各方的关系。
机构职能:负责所在辖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认真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土地、矿产及地质灾害方面的法律法规;具体做好镇(社区)、村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工作;对本区域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予以查处,及时上报重大违法案件;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国土资源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做好各类用地的日常调查登记及统计上报工作;承担镇(社区)、村各类建设用地的初审管理工作;督促并协助镇(社区)、村搞好土地整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关国土资源所
太村国土资源所
张洪国土资源所
职田国土资源所
土桥国土资源所
湫坡头国土资源所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施工企业 BIM 工作的推进策略 从鸟巢到水立方, 从央视大楼到国家大剧院。 当一座座富于创意的建筑在你的身 边日新月异地发生着变化,不可思议的建筑形态和建设速度让你充分地意识到: 中国的工程建设行业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十年之前, 也许没有人能想到 今天建筑的形态与理念能够如此的大胆与前卫; 十年之后, 我们更加无法预知未
茂县自然资源局是茂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现任领导
局长:刘光华
咸阳市旬邑县
简介
洞口县自然资源局是洞口县机构改革设置的新部门,为洞口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2019年3月20日上午,洞口县自然资源局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洞口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开启新时代、迈上新征程。洞口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吴方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磊及首任自然资源局局长曾刚等领导出席揭牌仪式。
据悉,洞口县自然资源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统一行使原县国土资源局职责,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县水利局的水资源、县农业局的草原资源、县林业局的森林资源和湿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等职责,划出防止地下水污染、地灾防治、农田整治等职责至县生态环保局、县应急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