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 外文名 | The Tibet autonomous region of land and resourc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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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责 | 主管全区土地资源 | 地 区 | 西藏 |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规划处(调控和监测处、科技合作处)
耕地保护处(土地利用管理处)
地籍管理处
矿产开发管理处(地质勘查处)
矿产资源储量处
地质环境处
执法监察局(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
财务审计处
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
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监察厅)
最新领导班子成员:
嘎玛仁青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梁建平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多吉中国工程院院士、厅总工程师 张建平厅党组成员、巡视员 布琼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周光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多吉欧珠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王维拉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区测绘局局长 杨尚冰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
(一)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制定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并指导全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二)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区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区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地(市)、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全区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请国家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审核;参与报请国务院、自治区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区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区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和组织落实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上报国家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区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订全区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全区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管理全区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自治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自治区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指导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突发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依法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订、实施全区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负责国土资源科技项目的审查和推荐工作;按照权限开展国土资源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和实施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归口管理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十六)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铜牛加油站旁边,味江土鲢鱼宾馆旁边哈罗布林卡警区旁边
1965年9月9日,西藏自治区正式宣告成立。西藏自治区从而自上而下设立了民族自治领导机构,开始行使管理本地方、本民族内部事务的自治权,成为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自元朝中央政权始终对西藏行使着有效...
西藏自治区的成立对西藏的意义如下:1、西藏自治区的成立标志着西藏建立了人民政权,宣告了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并开始全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2、西藏自治区的成立使西藏各族人民从此享有了自主管理本地区事物...
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西藏自治区测绘局
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林业局《西藏自治区农牧民安
1 / 4 西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实施<全国建设工 程造价员暂行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 藏建人 [2007]64 号 【发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建设厅 【发布日期】 2007.06.05 【实施日期】 2007.06.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西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暂行管理办法>细 则》的通知 (藏建人〔 2007〕64 号) 各地(市)建设局: 为加强我区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行为,根据《造价工程师注册 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75 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 〔2006〕13 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实施〈全国建设工程 造价员暂行管理办法〉细则》。 现将《西藏自治区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
2008年,我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加大了国土资源宣传力度,增进了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
(一)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机构设置、部门主要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以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二)部门和地方性相关政策、规章和办法;
(三)人事任免、干部选拔、人员考录、教育培训等;
(四)国土资源厅编制的规划计划;
(五)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市场情况;
(六)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探矿权审批结果及公告;
(七)土地违法案件、矿产违法案件处理情况;
(八)突发地质环境、地质灾害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及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度,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无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
公开内容 |
公开数量(条) |
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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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
部分公开 |
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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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和工作动态 |
138 |
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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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政策 |
55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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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信息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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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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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应和出让 |
26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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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采矿权审批 |
606 |
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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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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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 |
85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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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21 |
921 |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办法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组织制度、落实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还存在未能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并予以及时更新的情况;三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和技术上的原因使得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事件数量还不多。
改进办法:一是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广泛的公开权利人知道以各种形式获取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三是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大行政提速力度,提高办事质量,提升服务功能,逐渐提高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数量和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除网站外其他形式的信息公开,增加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余和平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格桑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石文江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李新昌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李进忠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刚晋美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
宋长明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援藏干部)
姜月霞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郝立东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
土登尼玛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
(更新时间至2021年1月 )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有直属单位16个,分别为:
1.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为厅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承担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2.贵州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执法监察局),为省国土资源厅领导的执法监察机构,履行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业务工作的职责。
3.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会计结算中心。为厅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单位宗旨: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提供会计服务。
4.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电子政务中心。为厅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单位宗旨: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电子政务化提供管理和服务。
5.贵州省矿权储备交易局。为厅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单位宗旨:为贵州省矿权储备、交易工作提供服务。
6.贵州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为厅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单位宗旨:为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提供勘测规划服务。
7.贵州省国土资源技术信息中心。为厅正属县级事业单位。单位宗旨:为国土资源、地质矿产、测绘事业的发展提供信息服务。
8.贵州省土地开发中心。为厅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单位宗旨: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提供土地开发整理技术服务。
9.贵州省土地整理中心。为厅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单位宗旨: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提供土地整理技术服务。
10.贵州省土地登记事务所。为厅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单位宗旨:为规范土地行为,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提供土地登记技术服务。
11.贵州省第一测绘院。为厅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单位宗旨: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国土资源基础性测绘保障与技术服务。
12.贵州省第二测绘院。为厅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单位宗旨: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国土资源基础性测绘保障与技术服务。
13.贵州省第三测绘院。为厅属县级事业单位。单位宗旨: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测绘保障服务。。
14.贵州省测绘资料档案馆。为厅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单位宗旨: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基础测绘资料和基础地理信息服务。
15.贵州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为厅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单位宗旨:为测绘产品、测绘仪器和测绘职业技能提供检测和鉴定服务。
16.贵州省地质资料馆。为厅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单位宗旨:开展地质资料研究和管理,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17.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贵州省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为厅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单位宗旨:保护地质环境,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