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原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将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化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生产有关职责划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具体包括:组织实施食盐、黄金、烟草等国家指令性和指导性工业产品年度生产计划及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拟订稀土产业发展规划。
(四)加强对全市工业的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加强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工作,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工业做大做强做优。加快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
(五)将原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承担的报废汽车管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六)取消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划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建立煤、电、油、运等重要物资的运行调控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投资的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节能项目评估,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疗、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振兴全市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及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负责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以及非国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电力工业发展建议,负责全市茧丝绸管理工作,负责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的工业行业管理。
(十三)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承担全市国防科技工业、民用船舶工业的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拟订烟花爆竹行业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
(十四)负责全市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及有关工业园区)管理,牵头研究拟订全市工业园区的布局规划和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建设,指导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设13个内设机构:
(一)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安全保卫、保密、提案、对外联络、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负责委党组会议、委务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及委工作会议等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负责组织起草重要文件、报告、总结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新闻发布工作,承办委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务;负责外事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政务服务窗口;负责委机关的财务;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委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二)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投资科。
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编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节能项目评估审核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重点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承担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减免税的审核及上报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创新能力建设;编制全市行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指导行业拟订产品标准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
(三)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和信息服务业形势,负责综合经济运行统计与分析,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协调煤炭、电力、石油、能源资源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供需衔接;负责交通运输、工业企业物流的综合协调;拟订近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并协调实施;承担行业应急管理和重要物资紧急调运的协调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企业减负的有关工作。
(四)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科。
承担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以及非国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完善融资、信用担保等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乡镇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统计工作。
(五)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能源(节能)与循环经济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及促进政策、措施;依法负责清洁生产审核,对审核报告组织评估;依法实施技改节能项目评估和审查;负责实施节能检查与考核;负责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与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工作。研究拟订全市电力、煤炭、石油工业行业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工业的行业管理;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煤炭行业行政执法与监督;依法实施电力、煤炭相关行政许可;参与电价改革和管理工作。
(六)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工业科。
承担钢铁、有色、黄金、稀土、化工、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国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及原材料工业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拟订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实施农药生产行业准入管理及农药产品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
(七)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械工业科。
承担全市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船舶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分析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形势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轻纺工业科。
承担轻工、纺织行业的管理工作;研究分析轻纺工业发展形势和国内外市场情况,提出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茧丝绸生产计划,组织推广种桑养蚕先进技术,指导实施茧丝绸农工贸一体化;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围绕产业优势企业、优势品牌、优势资源,制订全市林产林化行业发展规划;组织林产林化产业项目前期研究及产业化实施;推进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贯彻落实林产林化工业的产业政策和法规;协助组织行业技改项目的技术进步项目审核上报;协助开展行业科技成果等评审工作;监测、分析全市林产林化产业生产运行动态,协调解决全市林产林化工业原材料的采、运、销等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林产林化企业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九)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食品医药科。
承担食品、医药行业的管理工作;研究分析食品、盐业、医药工业发展形势和国内外市场情况,提出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医药储备管理。
(十)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规划园区科。
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区域性工业和信息化规划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前期研究;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项目布局和结构调整方案;拟订全市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全市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产业园区确认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建设和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协调工业园区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投资促进、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十一)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管理科。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自治区和我市重大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实施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依法实施软件产品登记工作。
(十二)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推进安全协调科。
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连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十三)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科。
负责委机关、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出国(境)人员政审等工作,拟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承担全市工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培训工作;指导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校企合作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相关工作;负责本委全员培训工作;负责绩效考评工作和各种综合性考核检查工作;负责委机关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截至2019年,梧州市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划为14个地级市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梧州...
应该不是一个单位,省通信管理局是省直属机关,也是国家工信部下属机关!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我不是很了解,估计应该也是工信部下属机关,和通信管理局同一级别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
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35名(含纪检专用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总工程师1名(副处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3名。
梧州市新兴三路18号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项目编号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项目 任 务 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主管部门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制 一、基本情况表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项目单位名称 (按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所属行业 经营范围(主要职能) 注册资金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职工总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税 收 开户银行 账 号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目名称 申请专项资 金名称 起至时间 ~ 立项依据 投资构成 (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 专项资金 单位自筹 其他 已投入资金 项目预算 (万元) 类别 支出总额 其中:专项 资金 类别 支出总额 其中:专 项资金 基础设施建设 费 设备软件购置 及安装费 人员费 技术购买费 试验运行费 系统集成、监理 及软件开发费 贷款利息 系统设计费 差旅费 咨询和培训费 会议费 其他费用 项目效益 (万元 /年) 新增产值 新增营业收入
各专业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 一、医院下设各专业委员会 ,由院长、主管业务的副院长、各职 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负责人以及具有专业代表性的技术人员组成。 二、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人,由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担任, 副主任委员 1 人,由主管业务的副院长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委员若干人,应由具有专业代表性的各学科带头人担任。 三、各专业委员会是对医院各项重要工作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 术组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行使对各专业领域的管理和监督工 作,制定我院有关医疗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使医院各项管理 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 医院管理委员会 职 责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讨论研究医院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医 院重大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 2. 对上级机关的重要指示和医院的重大工作进行布置、研究, 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3. 审议医院的办院方针、发展
1、人员编制
龙圩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员编制纳入梧州市核定的197名区直行政总编制中,实行动态管理。
2、领导职数
龙圩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内设股室各设股(室)长1名。
梧州市长洲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黄安发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划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建立煤、电、油、运等重要物资的运行调控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投资的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节能项目评估,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疗、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振兴全市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及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负责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以及非国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电力工业发展建议,负责全市茧丝绸管理工作,负责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的工业行业管理。
(十三)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承担全市国防科技工业、民用船舶工业的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拟订烟花爆竹行业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
(十四)负责全市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及有关工业园区)管理,牵头研究拟订全市工业园区的布局规划和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建设,指导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