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名 | 土地综合整治 | 所属学科 | 土地资源管理 |
|---|---|---|---|
| 目 的 |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 重 点 | 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1] |
| 特 点 | 多目标定位、多模式实施、多元化投入 [1] | ||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四大好处 :
一、对农民而言,就是“三充分一持续”。
二、对土地而言,新增了耕地面积,优化了土地结构,促进土地的流转,适于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生产。
三、对投资商而言,可以通过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获得土地投资收益,同时,还可以获区政府在税收、土地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的政策扶持,享受土地综合整治优惠政策。
(四)对产业而言,通过建新土地的平移使用,使我区土地后备资源更加丰富,通过科学规划,可为汽车产业、商贸、现代物流、城市地产等提供土地储备,逐步形成三次产业良性互动发展格局,打造复合型产业增长极。
土地综合整治词目释义
土地综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大工程:
一是土地平整工程,指对水田、旱地、荒草地、田土坎的平整;
二是农田水利工程,指对支渠、斗渠、农渠、毛渠改造;
三是交通工程,指修建农村小于4.5米,服务于生产和出行的农村及田间道路。
一、土地综合整治的内涵早期,我国是把土地整理、土地整治作为挖潜农村土地,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主要手段。但是对土地的改造并未能完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这就需要一个内容更加丰富、全面改善农村面...
一、土地综合整治的内涵 早期,我国是把土地整理、土地整治作为挖潜农村土地,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主要手段。但是对土地的改造并未能完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这就需要一个内容更加丰富、全面改善农...
第一条 为提高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审批效率,加快项目的实施,促进美好乡村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需经省批准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第三...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七大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征求意愿。深入村组、农户家中,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事代表会、村民大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宣传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对农村土地、人口、房屋、青苗、是否同意参与土地综合整治等基本情况作一个全面摸底。完善村民申请参与程序。
2、制订方案,立项报批。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方案,确定目标、原则、机制、安置补偿办法和实施步骤,做好资金测算,选定项目合作主,筹措前期资金。
3、登记测量,清算补偿。项目立项批准后,组织专业测量队伍,选派村组议事会代会和群众代表参与,逐组逐户按户籍进行登记、核实,对房屋及构筑物、青苗及附着物进行测量、登记、签字、确认、公示、复核,无误后由镇政府对房屋及建(构)筑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开展清算补偿。
4、住房安置、农户搬迁。修建安置房,落实房源,开展搬迁,并做好户口迁移及城市居民户口登记工作。
5、充分社保、充分就业。完成农民变市民的户籍变更手续后,及时落实人员社保,作好有就业意愿的全员统计摸底,抓好就业培训,寻找就业岗位,引导帮助就业。
6、工程实施,复耕验收。组织实施三大工程,将农房旧房拆除复耕,达到国土部门验收要求。
7、土地流转、发展集体经济、土地综合开发。开展农用土地流转工作,做好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土地的项目开发和建新平移土地的综合开发。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七大工作步骤 :
1、调查摸底,征求意愿。深入村组、农户家中,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事代表会、村民大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宣传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对农村土地、人口、房屋、青苗、是否同意参与土地综合整治等基本情况作一个全面摸底。完善村民申请参与程序。
2、制订方案,立项报批。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方案,确定目标、原则、机制、安置补偿办法和实施步骤,做好资金测算,选定项目合作主,筹措前期资金。
3、登记测量,清算补偿。项目立项批准后,组织专业测量队伍,选派村组议事会代会和群众代表参与,逐组逐户按户籍进行登记、核实,对房屋及构筑物、青苗及附着物进行测量、登记、签字、确认、公示、复核,无误后由镇政府对房屋及建(构)筑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开展清算补偿。
4、住房安置、农户搬迁。修建安置房,落实房源,开展搬迁,并做好户口迁移及城市居民户口登记工作。
5、充分社保、充分就业。完成农民变市民的户籍变更手续后,及时落实人员社保,作好有就业意愿的全员统计摸底,抓好就业培训,寻找就业岗位,引导帮助就业。
6、工程实施,复耕验收。组织实施三大工程,将农房旧房拆除复耕,达到国土部门验收要求。
7、土地流转、发展集体经济、土地综合开发。开展农用土地流转工作,做好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土地的项目开发和建新平移土地的综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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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综合整治主要政策 :
土地整治目的: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将农村土地资源转化为农房建设资金,用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农房建设方式:农房建设按统规自建方式实施,农户将富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林盘地等)开垦为耕地,换取农房建设的资金补贴,建房工程中的安置点选址、规划、监理、排污、绿化等工作均须群众讨论通过。
自建房补贴额度:全镇农村人均拥有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林盘地等)约0.2亩,扣除人均自建房用地约0.075亩(包括建房占地30平方米和公用设施占地20平方米),剩余集体建设用地约0.125亩,按集体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15万元/亩计,人均可获得约1.5—2.0万元的建房补贴(含宅基地整理复垦、权属调整、规划设计、工程监理等费用)。每户农户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林盘地等)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定,上报省厅审批为准。
自建房享受的配套政策:天然气安装费按优惠价2600元/户执行,自来水、电、光纤电视配套完善,集中安置区红线范围内基础设施投入不超过10000元/人(含水、电、气、路、排污、绿化和工具房、管理房的建设等),安置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乡镇为责任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作为实施主体。
复垦和权属调整:宅基地、林盘地的复垦费用在15万元/亩的范围内列支,由实施主体负责实施。农房建设完成后,《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要进行变更登记,复垦的土地权属要调整到户,调整方案由村民自主讨论决定,权属调整完成后,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应作变更登记。
安置点建设:农房建设按统规自建方式进行建设,安置点选址由村民自行讨论商定,安置点要依托林盘、院落等非耕地进行建设,不能乱占农用地。原则上安置点要集中80户村民以上,以村民自愿参与、自主协商为原则,同村范围之内各组村民可跨组建房,建房用地自行协调(不得以货币或租金方式调整)。安置点农房建设由专业设计单位进行统一规划,合理规划安排田、水、路、林等,规划方案经村民同意后,及时上报规划部门审批。
社会资金参与:社会资金也可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新区和拆旧区在本村范围内,投资主体可以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约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将建新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商业、旅游、娱乐等开发建设,但不能用于商品房住宅开发。
按程序申报立项:由村民自愿提出参与土地综合整治的申请,经村委会汇总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市国土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审批同意后即可实施该项目。
2020年9月27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以自然资办函〔2020〕1767号印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试点安排,确保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五大条件 :
省、市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审查时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对土地出地率、经济效益分析、资金筹措来源有明确的规定,这些都必须建立在合理的可行性分析基础上,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不予立项批准。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必须坚持规划先行。我区计划用5-6年时间全面完成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的区域不得开展土地综合整治。
2、项目区不能选择在一般农田区和基本农田范围内。只能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内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3、要明确建新区特别是农民集中居住区的点位和位置。并按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共享性的“四性”要求规划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用地整理中农户要自愿同意开展搬迁。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要经区规委会初审后,报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才能建设。
4、整理区域应具备整理的潜力。农地整理中田土坎、农村道路、未利用地占整理区耕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8-10%。
5、产生的增减挂钩指标平移使用产生的土地收益应与实际投入成本资金相平衡。若收益低于实际投入成本,政府须对差异资金的来源方式进行合理的说明和承诺。
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文件
年份 2006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7 2006 2007 2008 2009 政策名称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 《关于申报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考核评分试行标准》 《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报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开发用地审查报批》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 《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关于
山东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指南
山东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指南( 2010-8-9 ) 来源:山东省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人: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时间: 2010-08-09 鲁国土资发 [2010]110 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 经省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指南》,现印发你 们,请严格按照《指南》要求,尽快组织申报。 附件:《山东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指南》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山东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指南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 经省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订了《山东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指南》(以下简称 《指南》),请各市按照《指南》要求,切实做好项目的选择和申报工作。 一、目标任务 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签订的《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协 议》,从
济南市土地综合整治服务中心是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主要承担土地综合整治(包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下同)专项规划、项目计划的编制,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筛选、运作等工作;承担国土资源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的有关技术性、服务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调研,参与制定土地综合整治政策法规、技术规程、管理办法和咨询、服务;参与编制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专项规划和总体方案。
(二)参与市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计划编制;参与市土地综合整治年度投资预算编制,会同财务部门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财务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效益评价等工作;参与监督检查土地增值收益的返还、土地复耕质量的提高等工作。
(三)参与全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项目的审核、筛选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三级项目实施的技术性审查、指导工作,定期编报项目进度报告并参与市级以上项目的检查、验收等工作。
(四)负责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平台的开发建设和交易的日常管理;负责市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新增耕地、增减挂钩项目周转指标储备库建设;负责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信息录入,建立项目库并规范管理;负责市级土地综合整治社会融资和中外合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承担土地综合整治领域重点科技课题及技术标准的研究;编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文献资料;参与土地综合整治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土地综合整治科技成果推荐推广;参与土地综合整治的宣传和技术培训工作。
(六)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转化的有关技术性、服务性实施工作。
(七)委托负责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承担编制国土资源信息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土资源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承担全局保密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对各县(市)局、分局信息化建设进行业务指导。
(八)承担国土资源网络、数据中心、业务系统等设计和建设工作。
(九)负责对县(市)局、分局的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承办市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100433B
济宁市土地综合整治中心是济宁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单位,负责全市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工作中基础性、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
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前身为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1年10月,经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文同意,正式更名为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负责全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承担全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耕地储备等具体工作职能。整治局成立十多年来,在国土资源部、部中心和省厅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通过不断摸索和实践,项目监管体系全面构建,行业管理日趋规范,发展基础平台不断夯实,初步形成了一套符合我省实际的管理模式。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已形成了一支对全省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进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的专业化队伍。我局在编人员26人,所有工作人员共45人,内设办公室、资金管理科、项目计划科、项目实施科、项目评价科、综合科、重大工程联络办、土地复垦科、信息档案科等九个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