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书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和地址:×××××××××
致:××××××(建设单位名称)
地址:××××××
诸位先生:
(1)经研究上述指定工程的设计图纸、说明书、合同条件和工程量清单之后,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工程施工及维修要求,我们在本文件上签名者,兹报×××××(大写)美元或可根据上述文件确定的其他款额,承担上述全部工程的施工、建成移交和规定期间的维修。
(2)本投标书如被接受,我们愿在接到业主工程师的通知××天内开工,并根据合同及投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并交付全部工程。
(3)本投标书如被接受,我们将交纳×××××××××××在处开设的银行提保书,其金额相当于上述报价的X×%,作为根据合同条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
(4)我们同意从开标日起××天内遵守此标书,在截止期满之前任何时间,本投标书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5)至正式合同签订为止,本投标书连同由你们发出的书面接受通知,将作为我们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6)我们理解你们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他任何投标书的约束。
(投标公司名称)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的承包商名称: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及地点
投标书附件二:标价分析(略)
投标书附件三:外汇要求及确定标价的汇率
货币种类 占总标价的百分比 所用汇率
1.工程所在国货币 XX%
2.美元 XX% 1美元=XX当地货币
3.英镑 XX% 1英镑=XX当地货币
4.日元 XX% 10万日元=XX当地货币
投标的承包商名称
姓名 (签名)
职务 年 月 日2100433B
投标书在招标文件中有规定的格式,投标人只要填写必要的数据和签字即可。投标书的格式因投标项目的不同而不同。其基本格式可分为标题、主送、正文及落款这四部分。
1.标题
公文式标题,由投标单位 投标项目 文种组成。但除文种“投标书”外,其他部分可省略。如:中国××国际投资公司投标书。
2.主送
由招标单位、地址和称谓组成,左顶格,从上至下顺序排列。
3.正文
由导语、主体组成。
导语写事由,即投标缘起,且需说明投标单位或投标人姓名,需表明投标态度,如“对×××项目我们愿意投标”。主体部分则按招标书的项目要求分别写明保证事项。一般包括所提供文件名称及份数、投标报价、投标书的有效期限、履行合同的责任义务等。
4.落款
包括投标单位的全称、地址、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姓名、电话、传真等联系线索、日期,并分别签名盖章。
投标书后要附上有关附件。附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写。一般要附文件大体有:投标报价表;投标保证金保函;履约保证金保函;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有关技术文件。
投标书的作用主要体现为:投标单位可以通过投标书向招标单位介绍本单位的机构组成、技术力量、管理水平、报价等,使招标单位了解自己的竞争能力;投标书是招标单位合理确定其中标与否的重要依据;投标书是双方进行合作的重要依据,是战胜竞争对手的有力武器。
(1)竞争性
招标、投标活动是有组织进行交易的竞争方式,投标是多家投标人就价格、交货期限、品质规格、各项技术指标提出方案,争取中标的活动。他们常会提出优惠的价格以求中标,表现出来的竞争十分激烈。
(2)约束性
招标和投标是一种严格按招标人规定的条件进行的交易。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文件则成为双方执行合同的依据。投标人必须切实执行合同和约定事项,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 '. ? 建设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______的__________工程的招标文件, 遵照《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 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 合同条件、 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__________ 元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件、 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 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 ______年_____月____ 日竣工,即 ____天 (日历日 )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如果我方中标, 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5%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 10%的由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 做为履约保证金, 共同
附件一 投标书格式范例(投标书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删减) 投标书 /项目投标书 /XX项目投标书 第一部分 基本文件 (一 ) 公司类型、资历 A 公司在行业内有较大的知名度,在行 业内声誉良好, 技术领先,管理水平较高, 分公司遍布全国。 有多年的相关行业相关项目的成功运 作经历,经验丰富 (二 ) 团队组成 (三 ) 方案特点 成本最低化 效率最高化 利润最大化 项目经理 王衍德 客户服务主管 舒彩 丁清 运营主管 吴佩 王翠 质量与 HSE 主管 衡彦红 熊燕 谌兰芳 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共赢 (四 ) 业务运作模式 充分发挥领导的作用,以全员参与为基础,利用先进的物流设施设备, 监控系统及信息系统,保证业务运作的流畅性。 第二部分 技术文件 (一 ) 项目概况 由于本公司技术领先, 管理水平高, 设备先进,能够灵活利用外部资 源,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需求。 (二 ) 项目能达到的
一、涉外性。
我国习惯称呼的“涉外工程”就是指国内的国际工程,它是一项跨国性的经济活动,涉及不止一个国家和参与单位的经济利益,为此类工程编制的招标书也就具有涉外性。
二、严格性。
涉外招标书的规范、完善与否既涉及到业主能否选择到合格、胜任的承包商及对工程投资、进度和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又涉及到承包商能否据此编制出合格的投标书。因此其,编制必须系统、完整、准确、明了。既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又要符合国际惯例;既要使内容全面、具体,又要力求统一。
三、告知性。
业主的招标信息,招标工程的基本情况、工期或供货要求,工程或货物质量的要求,支付规定等各方面的各种信息,承包商(或供货商)都是从招标书获悉知道的。
涉外保险合同除了具有保险合同所共有的特征外,还具有涉外经济自身的一些特点。
(一)涉外保险合同是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
涉外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应当具有某种涉外因素。如是外国的法人或自然人;或是从事涉外活动的中国的法人或自然人。中国的从事涉外活动的法人或自然人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并不都是涉外保险合同。只有投保人就与其涉外活动有关的保险标的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才能构成涉外保险合同。如中国的远洋公司就其远洋船舶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是涉外保险合同。他们就其国内的与涉外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标的(如办公用房等)与保险人订立的是一般保险合同,不是涉外保险合同。涉外保险合同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并不得损害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但是,涉外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包括选择外国法律(但当涉外保险合同双方都是中国的法人或自然人时,一般仍适用中国法律)。同时可以适用国际保险惯例,包括适用外国保险条款。
(二)涉外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
涉外保险合同的保障性就在于,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不管保险标的是否遭受保险事故,保险人都履行了保障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经济利益。但就个别涉外保险合同而言,保险标的发生灾害事故所致的经济损失是偶然的,因而它的保障性是相对的,但就涉外保险合同所保障的保险标的的整体来说,保险标的遭受灾害事故而致损失,又是客观存在的,不可避免的。保险人支付给被保险人赔款(或给付)是一定会发生的。从这一意义来讲,涉外保险合同的保障性是绝对的。
涉外保险合同的保障性特点,是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签订涉外保险合同的基本条件。
(三)涉外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就称为双务合同;如果只有一方享受权利而他方只负义务的,称为单方合同。涉外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保险人只有在被保险人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有着相互关联和互为因果的关系。
(四)涉外保险合同是对价有偿合同
对价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的转移是有代价的。被保险人要得到保险人对标的给予保障的权利,必须向保险人缴付保险费,而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在保险标的受损后,就须尽赔偿的义务。涉外保险合同以对价有偿为其必要条件,但是过份强调等价,会使人们不易理解涉外保险合同的特点。这里的等价实际上亦指当事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应当按价值规律调节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主体间的交换关系。
(五)涉外保险合同是诚信合同
任何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能欺骗、隐瞒,都要诚信,而涉外保险合同尤其是这样。在签订涉外保险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将作为订约依据的主要情况和条件,诚实无保留地告诉对方,双方在真实的基础上考虑决定。投保人对于订立涉外保险合同的重要事项,如有不真实或者遗漏,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长期以来,形成了一条公认的、以最大诚信作为订立保险合同,尤其涉外保险合同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六)涉外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附合合同与协商合同是相对的。协商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在意愿一致的基础上产生的,附合合同则是由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对合同作取与舍的决定。涉外保险合同亦属于附合合同。
涉外招标是凡是涉及有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参与的国内招标活动的统称。在我国,对于涉外招标在政府颁布的有关招标条例中有专门的规定。凡是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国投资和世界银行贷款的建设项目,统称为涉外建设项目。所以,涉外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属于涉外招标的范围。但涉外招标不一定都采取国际招标的方式。
所以,涉外建设项目与涉外招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同。当涉外建设项目需要邀请外国企业参加与投标承包时。涉外招标与国际招标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一致性。凡是全部由中国投资的建设项目,有关招标条例规定:不得邀请外国工程公司参加投标,也即全部由国内投资的国内工程,不得进行国际招标。必须注意,我国建筑承包企业的对外承包业务活动,不属于涉外招标的范畴。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