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宁德市蕉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办公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南环路17号燃料综合楼七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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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级别 | 正科级 | 所属部门 |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 |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效能、提案议案受理、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起草局机关重要文件。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有关工作。
综合分析工业和有关信息化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战略。研究拟定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工业和有关信息化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负责局机关研究课题管理,组织和承担重大课题研究。起草局机关重要报告和领导讲话,负责全局资料综合和信息汇总。负责宣传、编发内刊及政务信息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和指导工程技术、经济、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工业、信息产业等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法规和审批股(区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组织、参与起草我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指导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牵头开展局机关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全区工信系统法制工作,统筹推进、监督检查局机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局机关综治(平安单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局机关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相关工作制度,负责局机关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办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承担减轻企业负担的综合协调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按规定负责编制局机关预决算草案,制定完善具体的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监督、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协助财政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检查。按财务规定编报各类财务报表。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以及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中的财务相关工作。
(四)经济运行股。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拟定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意见和措施,负责全区工业总量平衡。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牵头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保障和应急调度。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指导产业安全相关工作。牵头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及重点物资和重要工业物资的铁路运输。
(五)投资和规划股。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我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监测分析投资状况。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有关信息化企业投资项目。协调解决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龙头企业发展。指导推进工业基础能力提升。协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规定组织国家进口设备税收优惠申报工作、办理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限额以下企业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依法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按规定指导、推进全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涉台、港、澳产业合作与交流。
(六)产业协调股。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指导、协调、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承担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负责拟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相关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协调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指导、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指导、协调全区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建设。负责拟定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促进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深度融合,推进产业协作配套工程建设。承担组织、指导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的具体事务。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产业协同发展。
指导、协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工业企业模式创新。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文化、工业旅游、工业设计发展和工业遗产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会展活动。
(七)中小企业股。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机制,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产融合作。指导、推动中小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人才工作任务。
贯彻实施有关产业技术提升和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承担指导、协调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指导推进全区工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行业质量品牌提升、知识产权、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八)能源与节能资源综合利用股。负责全区电力、煤炭等行业管理,负责监测电力、煤炭发展情况并发布相关信息。衔接电力的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提出电力价格调整建议。负责全区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负责制定电力市场运行相关规则。加强电力交易机构市场行为管理,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承担全区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牵头组织查处危害电力设施的重大违法行为。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并配合指导和监督其落实生态下泄流量要求。
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绿色制造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监督管理。依法开展节能、循环经济、超能耗限额清洁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开展绿色制造和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组织开展超能耗限额清洁生产审核。指导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九)原材料与装备工业股。承担装备工业、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定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优化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负责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装备制造业和民爆器材行业法规规章以及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协助市工信局开展民爆产品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申报及年检的初核,协助市工信局开展民爆产品的生产管理。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承担钢铁、有色、稀土、石油(不含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天然气、化工、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盐业、传统工艺美术等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定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优化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法规规章以及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按规定组织协调、指导稀土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承办我区《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务,按规定负责管理有关监控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等。负责天然气供需衔接、调度及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按分工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相关质量监督管理。承担国家医药工业统计相关工作。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信息化与软件服务股。承担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法规规章以及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协调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应用、产业化。指导软件产品有关评测工作。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等。负责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负责推动我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推进信息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数字经济、物联网和信息消费工作。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建设。指导、规划、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指导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
(十一)支前联络股。组织研究拟定支前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支前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战备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承担军民共建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部队后勤供应保障工作,帮助支持部队做好生产、生活项目建设。指导全区支前物资供应站规范化建设。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的日常工作。
宁德市蕉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执行。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参与拟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工业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牵头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及重点物资和重要工业物资的铁路运输。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
(三)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区工业行业发展、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有关信息化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依法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有关信息化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及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定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按规定指导、推进全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涉台、港、澳及“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等产业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推进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指导、协调全区工业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四)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区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天然气调度及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依法负责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依法承担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并配合指导和监督其落实生态下泄流量要求。
(五)负责全区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节能监察。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工作。指导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依法承担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材料工业、石化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协助市工信局开展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按分工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相关质量监督管理。
(七)负责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管理。承担组织和指导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有关工作。
(八)负责指导、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发展“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产融合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九)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十)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推进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发展。
(十一)负责指导全区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作。协调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数字经济、物联网和信息消费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有关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并实施支前相关规划、计划。贯彻落实支前方面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支前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依法逐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2.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更好发挥政府规划指导、政策引导、协调服务作用。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加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4.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不断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能源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工信局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能源行业规范,规范能源市场运行秩序,监测分析能源生产、使用情况,提出能源综合调控目标,负责电力、煤炭等能源的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与协调,负责全区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煤、电、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供需衔接、调度及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负责电力应急管理。区发改局负责研究拟定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能源行业规划与行业政策,审核、转报、安排能源重大项目,协调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统筹负责天然气规划、基础设施建设。
2.关于盐业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工信局负责全区盐业行业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实施我区盐业发展规划,配合区发改局完善食盐储备管理制度,承接市工信局交办的有关盐业工作。区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级政府食盐储备管理相关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相关政策文件,承担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食盐质量安全,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区盐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或重大食盐违法案件,推进食盐信用体系建设等。
3.关于信息化的职责分工。区委网信办主要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网络新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区工信局具体负责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以及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区发改局统筹负责信息化产业、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化项目建设等工作。
4.关于矿井关闭监管的职责分工。区发改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区总体规划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工信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和生产开发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越批准范围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蕉城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应急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发改局、工信、应急、蕉城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将相关矿井关闭与监督情况及时抄送区自然资源局。由区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区发改局、工信、应急、蕉城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我区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5.关于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工信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等。区文体和旅游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的市场监管及依法对动漫、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
6.关于工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区应急局负责工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区工信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相关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为:区应急局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行业区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等。区工信局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7.关于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职责分工。区住建局牵头负责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建立由区住建局、工信、应急、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区住建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卫、通风、给排水)质量监督管理。区工信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工业安装工程(含设备、工业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及防腐绝热)质量监督管理。区交通运输管理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港口码头等水工建筑物的质量监督管理。区应急局负责化工建设项目(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安装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8.关于水电站生产运行管理的职责分工。区水利局负责小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技改行业审查,负责水电站度汛运行管理;区工信局负责水电站的并网运行条件审查和发电调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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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信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职数1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本刊讯近日,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开展实心粘土砖厂拆违整治联合行动。执法人员动用大型挖掘机,对辖区范围内11家实心粘土砖厂的窑体、制坯车间进行了彻底拆除。
宁德市2014年7月信息价是宁德市地区2014年7月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宁德市2014年7月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 下载。
党组书记 |
韦芝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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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局长 |
徐光忠 |
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
姜奇忠 |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
张辉 |
驻局纪检监察组长、党组成员 |
章彤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陈小平、陈昀、陈长串、王振 |
驻局纪检监察组常务副组长 |
黄声辉 |
二级调研员 |
黄仕华、李阿待、缪明华 |
四级调研员 |
卢必德、谢国强 |
参考资料(截止2021年9月)
崇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一所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20年11月,获得福建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