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姜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地 点 | 姜堰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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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 性 | 非盈利 | 性 质 | 社会团体 |
(一)将原市经济发展局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信息化工作职责、企业上市指导职责、市政府办公室的无线电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原市经济发展局产业损害调查、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四)加强的职责
1.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强化我市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
2.组织编制并实施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加强组织调度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3.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社会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人才培训、融资担保、市场开拓、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公益性服务,加快发展方式的转变。
4.推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强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以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5.加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推进工业、通信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工作。
6.扎实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引导企业规模扩张。加强担保行业扶持和引导工作,建立健全担保业的准入、监管,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
7.推进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信息安全保护、风险评估工作,建立保障信息安全协调开展和指导监督的运行体系。
8.指导、协调、督查和联络全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9.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的指导和服务,发挥规模骨干企业对工业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全市中小企业企业家队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员工的培训工作,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工作,指导中小企业调整产业、产品和布局结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1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各科室工作协调和对外联系;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书档案、文印、机要、保密、督办等工作;负责车辆、印章、行政事务、后勤保卫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购置、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委大事记、委务会议的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参与拟定工业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牵头拟定和起草重要会议材料;参与拟定各类综合性的中长期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参与、协调系统内综合性调研活动;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有关发文、上报材料的核稿;负责审核、登记机关规范性文件。
2、党委办公室(挂“组织宣传科”牌子)
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委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委机关及下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组织开展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创建文明机关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的管理;监督党费和团费的使用管理;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年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工程职工道德教育活动和工业系统普法工作;指导系统妇女、计划生育、共青团等工作;负责党务信息的报送工作;负责党委会会议的记录。
3、人事培训科
负责委机关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调动、劳动工资、医疗保险、职工养老保险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开展机关科室及工作人员的考评、奖惩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系统军转干部稳定和退役军人的安置工作;拟定全市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培训规划,指导和组织企业家队伍培训工作;指导企业人力资源开发、职工职业教育、智力引进和劳动保障工作;负责有关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组织管理工作。
4、财务审计科
负责委机关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各项经费指标的综合平衡;指导、监督市属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委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市属企业的财务审计;负责委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5、经济运行科
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协调、管理全市重点企业、成长型企业,协助做好培大培强等相关工作;负责月度、季度和年度全市工业经济形势分析工作;负责工业经济的考核、考评、表彰;组织协调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衔接和紧急调度;承担新经济增长点培育和监控工作;协调缓解企业生产流动资金矛盾;承担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的调度和协调工作;承担生产性服务业有关工作,推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指导企业发展科技服务、工业设计、会展和售后服务等,指导地方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组织引导企业开拓市场,拟订鼓励企业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建立市场营销体系;承担工业领域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参与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组织全市重点物资运输的调度;参与协调解决综合交通运输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编制、有关重点交通项目的论证审查和综合交通的管理;参与全市春运组织工作;参与组织实施物流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推进全市物流业发展,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市重点物流项目的扶持工作。
6、产业投资科(挂“市技术改造办公室”牌子)
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企业利用内资进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中长期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技术引进项目的审批和转报,以及技术改造贴息资金的项目管理、上争工作;负责进口设备、进口原材料的申报;负责内、外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及配套件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的有关工作;负责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扣所得税的确认;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鼓励企业技术进步相关的财政、信贷、税收、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及信用建设工作。
7、工业企业科(挂 “安全生产监督科”牌子)
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组织和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企业科学管理;多途径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引导企业加强战略与决策管理,建立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负责企业集团的审核和转报工作;对有关工业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订市直工业发展规划,加强对市直工业的跟踪、协调和服务;负责市直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工业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承担市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能源电力科
研究拟定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有关政策意见;负责全市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及工业企业所需能源的平衡和调度;组织编制全市电力、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参与电、热价格改革等工作;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推动全市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发电规划;审查颁发《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和整顿成品油、煤炭市场及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工作,参与监督工业企业排污费及有关基金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9、企业综合科
承担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工作。拟定市上市工作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扶持、激励政策;负责拟上市公司的股份制设立指导,培育及上市过程中的指导、服务和协调工作;研究分析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的形式和途径,为拟上市公司提供决策建议;负责拟上市公司上市方案初审和推荐上报工作;负责指导上市后企业的发展工作,监测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运行状况,督促上市公司依法规范运转,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做好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债券等工作。
10、企业服务科
起草并组织实施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意见;编制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改革、管理、生产、营销及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全市各镇(区)和市级机关相关部门完成泰州市及本市下达的民营经济工作任务;承担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建民营经济服务体系;承担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工业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和管理乡镇工业园区建设,统计、汇总、上报乡镇工业园区建设及招商引资情况。
组织编制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筛选,建立国内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督查考核和统计汇总;组织举办国内招商引资洽谈活动;协助和指导招商引资项目的立项、申报;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协调和服务。
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协调相关部门和机构、推进构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新型工业化、科技创新、人才用工、融资担保、法律政策等多方面、多层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协助建立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对话构通制度;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指导镇(区)企业服务站开展工作,组织开展企业家及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信用担保行业的发展,承担市担保扶持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关闭的初审和日常监管;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指导创业基地建设;负责企业家协会的日常工作。
11、企业信息化科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省、市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推动信息技术成果产业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指导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和利用外资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国家电子发展基金、省相关专项基金和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跟踪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重大项目;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按规定承担相关资质认证的管理工作;承担对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承担电子信息产业年度计划安排,负责月度产业信息的统计与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推进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推进无线射频识别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推广。
12、科技质量科
研究拟订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组织、指导申报报国家、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及日常管理工作;指导行业共性技术创新机构建设;编制和实施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重大装备研制和国产化、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重点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等项目计划;负责归口科技专项经费及项目管理;负责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组织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和技术创新项目验收,参与认定市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组织企业技术进步奖评审;指导推进产学研联合和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指导企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攻关和培训,贯彻技术标准,推进企业实施品牌战略。
13、行政许可与政策法规科
协助工业经济、信息化领域的地方规章制度的调研和起草工作、组织开展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行业管理规章制度的拟订;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企业法制和法律顾问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备案。
14、信息管理科(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全市无线电管理的发展规划和实施策略;拟订全市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经省无线电管理局审核,按有关程序报批后执行;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根据审批权限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站)址,指配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负责无线电管理规费征收,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监测的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的无线电管理业务工作;承办市政府、省无线电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全市工业经济、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工业经济、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发布经济、信息化信息。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信息动员有关工作。
(三)制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乡镇工业园区和中小企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指导与服务。参与各类工业园区的业务指导工作。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四)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和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模与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规定申报、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负责国家、省专项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督查。参与并指导企业上市工作。参与监督管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
(五)拟订并落实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管理工作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有关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负责有关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落实。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归口的科技专项经费和项目管理。负责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推进产学研结合。指导企业质量管理,推进企业实施品牌战略。
(六)参与全市能源规划编制,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负责协调电力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统计工作。编制电力生产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负责热电联产的有关工作,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
(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全市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及工业、通信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的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指导环保产业发展。
(八)提出行业规划、经济和技术政策、技术规范及标准、发展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发布产业信息,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和生产许可准入等事项,负责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承担市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指导企业发展科技服务业、工业设计、会展业和售后服务业等,指导地方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负责引导企业开拓市场,监测分析产品市场运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拟订企业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建立产品市场营销体系。
(十)负责推进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建设。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的改革改制改组改造,规范企业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承担推动企业上市和多渠道融资有关工作。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组织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相应的人才评价体系,推进企业智力引进工作。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提出信息化投资的规模和方向,组织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组织推进社会公共事业、社区管理服务、农村等领域的信息化。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贯彻信息产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提出国家、省对口部门信息化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本市用于信息化财政性专项建设资金管理。按规定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
(十二)拟订全市无线电管理具体规定及频率规划。负责全市无线电频率的分配与管理。负责全市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无线电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全市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及应急通信保障。负责全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维修市场的监管工作。
(十三)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及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跨地区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中小企业(含民营经济、乡镇企业,下同)发展的综合指导与协调。拟订发展中小企业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与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金融机构建立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承担或参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担保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应该不是一个单位,省通信管理局是省直属机关,也是国家工信部下属机关!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我不是很了解,估计应该也是工信部下属机关,和通信管理局同一级别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
如果你想买那里的,我说太偏了 你肯定不高兴。!这个看你自己的选择,为了孩子,也为了自己能上班。网上不能找到你想要的答案,关键靠你自己的决定!姜堰人路过。。。
经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推荐,2012年9月21日上午,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处金成山处长一行5人到招标中心进行工作调研。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办公室郭会明副主任出席了调研座谈会。招标中心主任、党委书记韩占武、副主任史立军、党委专职副书记刘思南以及纪检监察室、综合信息处、《中国招标》周刊社(中国招标投标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同志参加调研,调研座谈会由刘思南同志主持。
经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推荐,2012年9月21日上午,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处金成山处长一行5人到招标中心进行工作调研。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办公室郭会明副主任出席了调研座谈会。招标中心主任、党委书记韩占武、副主任史立军、党委专职副书记刘思南以及纪检监察室、综合信息处、《中国招标》周刊社(中国招标投标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同志参加调研,调研座谈会由刘思南同志主持。
(一)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县经济贸易委员会的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信息化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加强的职责
1、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强化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
2、组织实施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3、推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4、加强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有关新兴产业,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5、强化当前经济运行调节和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保障,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6、加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推进工业、通信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工作。
7、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的指导和服务,发挥规模骨干企业对工业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8、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1、将原乌兰察布市经济委员会、乌兰察布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职责,整合划入乌兰察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乌兰察布市经委
2、乌兰察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中小企业局牌子。
3、将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入乌兰察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及乌兰察布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4、推进乌兰察布市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加快推进乌兰察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建设。
5、增加石油、天然气行业及煤炭管理综合利用的管理职能。
(一)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贸管理以外的职责、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信息化管理职责、原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原市物资总会内贸管理以外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贸管理等职责划入市商务局,有关能源规划的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加强统筹全市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强化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基本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
(五)加强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六)加强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推进主导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品牌化,强化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传感网等新兴产业发展的组织实施。
(七)加强对重大工业项目的综合协调,加强企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的指导与服务,发挥规模骨干企业对工业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八)加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推进工业、通信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工作。
(九)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煤电油运重要生产要素保障的综合协调,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