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高邑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集中拆除行动实施方案 | 发布单位 | 高邑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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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拆除违法建筑,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占地建设行为,全面扭转土地违法案件的多发势态。同时,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对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新的违法占地建设案件发生。本次集中拆除行动的范围是县域内2015年以来发生的违法占地建设行为,重点是:
1.违反《土地管理法》,占用耕地的违法行为;
2.城乡规划红线以内的违法占地行为;
3.县辖区内主要公路两侧的违法占地建设行为;
本次集中拆除行动,分排查摸底、自行拆除和依法拆除三个阶段,行动结束后县政府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7年6月1日至6月2日)。各乡镇、开发区及国土、规划等部门对全县违法占地建设行为进行排查摸底,6月3日前报县政府。根据摸底情况,规划局对城区内违法建设下发停工和限期拆除通知书,各乡镇结合国土局、规划局对本辖区内违法建设下发停工和限期拆除通知书,法院对已受理强制执行的,下发执行裁定书和强制执行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
(二)自行拆除阶段(2017年6月4日至6月11日)。各乡镇、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违法占地户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掌握每个违法占地户的详细情况和思想动态,督促其按规定时限要求自行彻底拆除违法占地建筑。对自愿拆除但确有拆除困难的,各乡镇、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帮助组织拆除。同时,要准确客观分析工作形势,在全面掌握各违法占地户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做好助拆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依法拆除阶段(2017年6月12日至6月30日)。对违法占地建设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各乡镇、开发区范围内的,由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召集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专人,组织队伍,依法予以拆除;城区范围内的由规划局牵头,国土局、规划局、城管局、住建局、公安局、县法院、各乡镇等相关单位配合,负责帮助拆除;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的,由法院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强制拆除。对违法占地事实严重,或存在暴力抗法事实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严惩。
高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邑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集中拆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高邑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集中拆除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高邑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日
高邑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集中拆除行动实 施 方 案
为坚决遏制违法占地建设行为,规范城乡建设秩序,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强化城乡规划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县政府决定,自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集中拆除行动。
1、首先确定范围 从事下列建设行为之一者均属违法建设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 三、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建设的。...
区分不同的情况。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
“打非治违”专项 实施方案 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BT一标长生桥站 2012年4月18日 “打非治违”专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渝办发[2012]92...
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打击、注重宣传、立足长远”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行为,维护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由县长任指挥长,县政法委书记、主管副县长任副指挥长,国土、住建、规划、城管、公安、供电、水务、监察等部门及各乡镇长、开发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拆违工作指挥部,负责集中拆违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督导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县长兼任,副主任由规划局和国土局局长兼任。各乡镇、开发区及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集中时间和精力,打一场整治违法违规建设攻坚战,确保拆违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电视台要组织专题节目,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每天跟踪报道拆违工作,公开曝光典型违法建设案例,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和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办事,合法建设,积极支持拆违工作。
(三)加强督导,严肃法纪。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负责,加大对拆违的督导力度,将拆违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县拆违工作指挥部每三天调度一次工作进展,定期出工作简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特别是不作为、拖后腿以及鼓动、纵容、支持抗拒拆违工作的人员,县政府主要领导将约谈相关人员,并严肃追究其责任。违法建筑拆迁现场秩序由公安部门和各乡镇负责,对拆违行动中暴力抗法、妨害公务的个别人员,要果断采取治安拘留等强制措施,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平顶山市集中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 :2009/8/9 11:13 | 作者 :hipds | 查看 :462 次 平顶山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集中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实施方案》 的通知 叶县 、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 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 现将《平顶山市集中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平顶 山市人民政府 2009 年 8 月 4 日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管理, 有效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 切实维护正常的土地、 建筑和房 地产市场秩序, 确保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城乡 规划法》、《土地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止城市规划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的通知》 (平政办 〔2007〕76号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
— 1 — 附件 2 个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自查情况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政治面貌 本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 具体位置 建筑面积 建筑结构 违建时间 计划自拆时间 1 2 近亲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 姓名 与本人 关系 具体位置 建筑面积 建筑结构 违建时间 计划自拆时间 本人声 明 本人上述所填写的均属实 ,若有隐瞒不报的 ,愿承担一切责任 ,并接受党纪政纪处 分 . 本人签名 : 2014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适用于本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的共产党员、 国家公职人员和村(社区) “两委”干部。2、凡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个人必须在规 定期限内自查自纠,如实填报。 3、若无违法占地建设情况,在“具体位置”栏内填 写“无”。 4、近亲属是指父母、配偶、
如何借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契机,打好惩治违建主动仗?
日前,河南省新乡市城乡规划局制订《关于开展拆除违法建筑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要求,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维护城市建设形象。
打好“预防拳”。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内容。同时,借助执法人员下基层执法、开展法规咨询和项目跟踪检查等时机为群众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还利用新乡电视台的“行风热线”栏目,与群众“面对面”进行法规宣讲,持续增强群众维护城建和遵规守纪意识。
打好“震慑拳”。 在拆违时,组织社区、街道办事处等群众代表到现场观看,亲身感受法律的震慑力。对查到的违法建设及时下发通知书,限期拆除,不配合的一律组织区执法大队、公安等部门联合强拆。对新增违法建设“露头就打、动土就拆,不留情面。”落实每周例会制度,商讨重、难点拆除区域解决办法,不给违建者留想头。
打好“惩处拳”。要求执法人员每天与基层管理部门一起到辖区检查,看各区有没有违法建设的存在。该市规划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对各区违法建设拆除情况进行排名。对多次督办仍未拆除的重大违法行为及时下发督办警示,同时上报市“敢转争”实践活动办公室和“双创”指挥部办公室,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主动实施“三拳”,依法打击了违法建设行为。据统计,上半年该市规划监察支队已拆除违法建设175处,面积达5.3万平方米;跟踪复核新批项目14项,完成城管指挥中心交转(办)的拆除违法建设11项(次)、领导批办的15项,回复市长信箱52件,接受群众举报32项(次),均做到了件件有落实。
近日兴宁区出动由国土、规划、城管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位于人民中路1号南华宾馆一楼西南面的一处违法占地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共拆除违法建设面积83平方米,清理违法占地面积83平方米。
记者在拆违现场看到,该违法占地建筑为两排钢混结构扩建房屋,位于兴宁区老商业街区,地处商业中心繁华路段,人流量大,这里的商铺“寸土寸金”。据了解,该违法建(构)筑物业主将其违法占地建筑,分隔成数间商铺并出租给第三方经营。
据此次联合执法组工作人员介绍,兴宁区城管局规划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曾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多次到现场执法,发现该建(构)筑物业主仅提供人民中路1号的房产证,未能提供该处扩建房屋的合法建设手续。为此对该处房屋建设人送达了《综合执法检查通知书》《限期拆除告知书》等拆除通报,并对该违法建(构)筑物业主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但违法建(构)筑物业主均未自行拆除。
山东省全面启动城市违法建设治理三年行动,截至2017年年初,全省排查摸底存量违法建设4971万平方米,查处违法建设2430万平方米,依法拆除1715万平方米。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在省级层面,成立了以省委负责人任正副组长、24个厅局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机构。在市县层面,成立了城市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分别由市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市县把违法建设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省、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形成了“五级”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确保政令畅通,治理任务真正落地。
二、党员干部勇于担当。
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被称为“天下第一难题”,能不能解决,主要在于领导干部能不能以身作则、敢不敢碰硬、会不会做好群众工作。山东省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严格落实纪律要求,对党员干部实行“约法三章”,提出“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治理行动的话和事;不准为违建户说情、开脱;不准在依法强拆中跑风漏气、通风报信”。
三、和谐治理拆改联动。
违法建设治理的目的是构建和谐社会。在工作中,山东省始终坚持和谐、安全、依法治理违法建设,提出治理违法建设“尊重历史,依法依规,考虑困难,给予出路,制订预案”的工作思路,制定了《山东省城市违法建设处置指导意见》、《山东省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各地通过耐心细致地登门入户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违法建设实现了“以自行拆除为主、强制拆除为辅”的工作目标。
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各地按照“超前谋划、科学监管、统筹推进”的原则,注意扬尘控制,注重拆改联动,统筹制订方案,结合城市园林绿化等项目落地,较好地解决了拆违循环利用问题,让广大群众充分感受到拆违对改善人居环境的显著成果,进而使群众由“让我拆”变为“我要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