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

钢铁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涉及面广、产业关联度高、消费拉动大,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财政税收、国防建设以及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确保钢铁产业平稳运行,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特编制本规划,作为钢铁产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

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 规划期为 2009-2011年
消费量 4.53亿吨 产量年均增长 21.1%

一、钢铁产业现状及面临的形势我国是钢铁生产和消费大国,粗钢产量连续13年居世界第一。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钢铁产业快速发展,粗钢。2008年,粗钢产量达到5亿吨,占全球产量的38%,国内粗钢表观消费量4.53亿吨,直接出口折合粗钢6000万吨,占世界钢铁贸易量的15%。2007年,规模以上钢铁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9936亿元,占全国GDP的4%,实现利润2436亿元,占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9%,直接从事钢铁生产的就业人数358万。钢铁产品基本满足国内需要,部分关键品种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钢铁产业有力支撑和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就业,对保障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钢铁产业长期粗放发展积累的矛盾日益突出。一是盲目投资严重,产能总量过剩。截至2008年底,我国粗钢产能达到6.6亿吨,超出实际需求约1亿吨。二是创新能力不强,先进生产技术、高端产品研发和应用还主要依靠引进和模仿,一些高档关键品种钢材仍需大量进口,消费结构处于中低档水平。三是产业布局不合理,大部分钢铁企业分布在内陆地区的大中型城市,受到环境容量、水资源、运输条件、能源供应等因素的严重制约。四是产业集中度低,粗钢生产企业平均规模不足100万吨,排名前5位的企业钢产量仅占全国总量的28.5%。五是资源控制力弱,国内铁矿资源禀赋低,自给率不足50%。六是流通秩序混乱。钢铁产品经销商超过15万家,投机经营倾向较重。

2008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扩散和蔓延,我国钢铁产业受到严重冲击,出现了产需陡势下滑、价格急剧下跌、企业经营困难、全行业亏损的局面,钢铁产业稳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应当看到,钢铁产业在经历了长期粗放型扩张后,必然要进行一次大的调整。现阶段,我国城镇化、工业化任务依然繁重,内需潜力巨大,钢铁产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必须抓住机遇,制定实施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振兴规划,促进钢铁产业平稳运行、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企业重组、技术改造、优化布局为重点,着力推动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切实增强企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加快钢铁产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

1. 应对危机与振兴产业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着力解决钢铁产业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保先进生产力,保重点骨干企业,保关键品种,保市场稳定,促进产业平稳发展,又要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加快钢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2. 控制总量与优化布局相结合。按照沿海、沿江、内陆科学合理布局和与资源环境相适应的要求,结合淘汰落后、企业重组和城市钢厂搬迁,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调整优化产业布局。

3. 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培育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着力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技术,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工艺装备水平,提升产品档次和质量。

4. 企业重组与体制创新相结合。通过体制创新,努力消除影响企业重组的财税利益分配、资产划拨、债务核定和处置等体制性障碍,为推动钢铁企业集团化发展和实现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的兼并重组创造良好的环境。

5. 内需为主与全球配置相结合。坚持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为主,优化直接出口,扩大间接出口,在努力加强地质勘查和合理开发利用国内铁矿资源的同时,抓住机遇,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三)规划目标。

力争在2009年遏制钢铁产业下滑势头,保持总体稳定。到2011年,钢铁产业粗放发展方式得到明显转变,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再上新台阶,综合竞争力显著提高,支柱产业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1. 总量恢复到合理水平。2009年我国粗钢产量4.6亿吨,同比下降8%;表观消费量维持在4.3亿吨左右,同比下降5%。到2011年,粗钢产量5亿吨左右,表观消费量4.5亿吨左右,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维持在4%的水平。

2. 淘汰落后产能有新突破。按期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和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产能。提高淘汰落后产能的标准,力争三年内再淘汰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炼钢能力2500万吨。

3. 联合重组取得重大进展。形成若干个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企业,国内排名前5位钢铁企业的产能占全国产能的比例达到45%以上,沿海沿江钢铁企业产能占全国产能的比例达到40%以上,产业布局明显优化,重点中心城市钢铁企业污染明显减少。

4. 技术进步得到较大提升。加强技术改造,加快技术进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优化品种结构。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60%以上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百万千瓦火电及核电用特厚钢板和高压锅炉管、25万千伏安以上变压器用高磁感低铁损取向硅钢等产品生产实现自主化,关键钢材品种自给率达到90%以上,400MPa及以上热轧带肋钢筋使用比例达到60%以上。

5. 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一般装备基本实现本地化、自主化,大型装备本地化率92%以上。力争在关键工艺技术、节能减排技术,以及高端产品研发、生产和应用技术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6. 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重点大中型企业吨钢综合能耗不超过620千克标准煤,吨钢耗用新水量低于5吨,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低于1.0千克,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1.8千克,二次能源基本实现100%回收利用,冶金渣近100%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双达标。

三、产业调整和振兴的重点任务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保持国内市场稳定,改善出口环境。

积极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措施,稳定建筑用钢市场,保障重点工程用钢。通过调整和振兴相关产业,努力稳定和扩大汽车、造船、装备制造等产业需求,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房地产建设、新农村建设、地震灾后重建和公路、铁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用钢需求。建筑用钢占国内消费量的比重稳定在50%左右。

改善钢铁产品进出口环境,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稳定国际市场份额,鼓励钢材间接出口。组织协会和企业积极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摩擦,争取良好的国际贸易环境。

(二)严格控制钢铁总量,加快淘汰落后。

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不再核准和支持单纯新建、扩建产能的钢铁项目,所有项目必须以淘汰落后为前提。2010年年底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5340万吨,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产能320万吨;2011年底前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相应淘汰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炼钢能力2500万吨。实施淘汰落后、建设钢铁大厂的地区和其它有条件的地区,要将淘汰落后产能标准提高到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及相应的炼钢产能。

(三)促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进一步发挥宝钢、鞍本、武钢等大型企业集团的带动作用,推动鞍本集团、广东钢铁集团、广西钢铁集团、河北钢铁集团和山东钢铁集团完成集团内产供销、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实质性重组;推进鞍本与攀钢、东北特钢,宝钢与包钢、宁波钢铁等跨地区的重组,推进天津钢管与天铁、天钢、天津冶金公司,太钢与省内钢铁企业等区域内的重组。力争到2011年,全国形成宝钢集团、鞍本集团、武钢集团等几个产能在5000万吨以上、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形成若干个产能在1000~3000万吨级的大型钢铁企业。

(四)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技术进步。

实施钢铁产业技术进步与技术改造专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型骨干企业,对实施跨区域、跨所有制、跨行业重组的龙头企业,对实施跨区域、跨所有制、跨行业重组的龙头企业,以及国防军工、航天航空关键材料生产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对发展高速铁路用钢、高磁感取向硅钢、高强度机械用钢等关键钢材品种,推广高强度钢筋使用和节材技术,发展高温高压干熄焦、烧结余热利用、烟气脱硫等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工艺技术,以及提升开发利用低品位、难选冶铁矿等技术,给予重点支持。

(五)优化钢铁产业布局,统筹协调发展。

在减少或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加快调整钢铁产业布局。一是建设沿海钢铁基地。按期完成首钢搬迁工程,建成曹妃甸钢铁精品基地。结合广州钢铁搬迁,推动宝钢与广东钢铁企业、武钢与广西钢铁企业兼并重组,通过淘汰或减少现有产能,适时建设湛江、防城港沿海钢铁精品基地。按照首钢在曹妃甸减少产能、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结合济钢、莱钢、青钢压缩产能和搬迁,对山东省内钢铁企业实施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建设。结合杭钢搬迁、以及宝钢跨地区重组和淘汰落后、压缩产能,论证宁波钢铁续建项目。二是推进城市钢厂搬迁,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和集聚发展,减少城市环境污染。组织实施好北京、广州、杭州、合肥等城市钢厂搬迁项目,统筹研究推进抚顺、青岛、重庆、石家庄等城市钢厂搬迁。三是抓紧实施《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专项规划》确定的钢铁项目建设。

(六)调整钢材品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

重点发展高速铁路用钢、高强度轿车用钢、高档电力用钢和工模具钢、特殊大锻材等关键钢材品种,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科研单位开展百万千瓦火电及核电用特厚钢板和高压锅炉管、25万千伏安以上变压器用高磁感低铁损取向硅钢等技术进行攻关。提高认证标准,加强政策引导,促进钢材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修改相关设计规范,淘汰强度335MPa及以下热轧带肋钢筋,加快推广使用强度400MPa及以上钢筋,促进建筑钢材的升级换代。

(七)保持进口铁矿石资源稳定,整顿市场秩序。

行业协(商)会通过行业协调,加强自律,规范进口铁矿石市场秩序。探索、推行代理制。抓住当前市场全面疲软时机,协调国内用户与铁矿石供应商,建立互惠互利的进口矿定价机制和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规范钢材销售制度,建立产销风险共担机制,发挥流通环节对稳定钢材市场的调节功能。

(八)开发国内外两种资源,保障产业安全。

加大国内铁矿资源的勘探力度,合理配置与开发国内铁矿资源,增加资源储备。鼓励大型钢铁企业开展铁矿勘探开发,适度开发利用低品位矿和尾矿,加强对共生矿、伴生矿产资源的研究、开发和综合利用。积极推进河北司家营、山西袁家村等大型铁矿资源开发,提高国产铁矿石自给率;支持邯钢中关、唐钢石人沟、通钢塔东、武钢恩施等现有矿山的深部开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鼓励四川攀西、河北承德地区钒钛资源综合利用;整合开发安徽霍丘地区和山东苍山等地区的铁矿资源。

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到国外独资或合资办矿,组织实施好已经开展前期工作的境外矿产资源项目。鼓励沿海钢铁企业充分利用区位和运输优势,尽可能利用国外铁矿石、煤炭等资源。

四、政策措施(一) 调整部分产品的进出口税率。

继续坚持控制"两高一资"低附加值产品出口的政策导向,认真落实提高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措施,适时适当提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钢材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

(二)实施公平贸易政策。

研究国产钢材和进口钢材公平税负政策,制订具体措施,为国内钢铁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加大技术进步及技术改造投入。

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专项资金,以贷款贴息形式支持钢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不包括节能技术改造)、技术研发和技术引进,推动钢铁产业技术进步,调整品种结构,提升钢材质量。加大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支持力度,鼓励、引导钢铁企业积极推进节能技术改造。

(四)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财政奖励力度,支持钢铁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妥善解决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债务化解等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严格实行节能减排、淘汰落后问责制,比照《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规定,对未完成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任务的地区暂停项目的核准和审批。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向国土资源、金融、环保、工商、质检等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限期淘汰的落后装备实施严格监管,防止擅自扩容改造或异地转移。对擅自扩容改造或异地转移落后装备的,金融机构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手续。

(五)完善企业重组政策。

制定鼓励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富余人员安置、企业资产划转、债务核定与处置、财税利益分配等问题,对大型企业跨省(区、市)重组后的改扩建等项目优先予以核准。落实好鼓励钢铁企业重组的税收政策。适时研究制定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条例。

(六)适时修订钢铁产业政策。

调整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订完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一是提高吨钢综合能耗、吨钢耗新水以及炼铁、炼钢淘汰落后标准;二是修改国内钢铁产业集中度指标的考核范围和比重;三是增加节能减排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排放、二氧化硫排放、烟粉尘排放、可燃气体回收利用率、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等环保指标;四是明确资源配置的具体要求,储量5000万吨以上铁矿资源,优先依法配置给国内大中型钢铁企业。五是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准入门槛。

(七)提高建筑工程用钢标准。

尽快完善建筑领域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结合提高抗震标准,研究出台扩大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商业设施等建筑物钢结构使用比例的规定,修改提高地震多发地区建筑物、重点工程、建筑物基础工程等用钢标准及设计规范。

(八)实现钢铁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完善装备、汽车、造船、家电等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带动钢铁产品消费和产业升级。加强钢铁新技术、新产品研发,适应和促进上下游及相关产业升级和产品换代。鼓励和支持钢铁企业与相关领域用钢企业开展合作,实现协调发展。

(九)继续实施有保有压的融资政策。

加大对钢铁重点骨干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环保、土地法律法规以及投资管理规定的项目,以及实施并购、重组、走出去、技术进步的企业,在发行股票、企业债券、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银行贷款、吸收私募股权投资等方面给予支持。防范大型骨干企业资金断链风险,必要时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违法违规建设、越权审批的项目和产能落后企业,继续实施融资限制等措施。

(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完善信贷、外汇、财税、人员出入境等政策措施。提高境外资源开发企业准入条件。支持符合准入条件的重点骨干企业到境外开展资源勘探、开发、技术合作和对外并购。进一步加强境外资产的经营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境外资产风险。扩大冶金设备出口信贷规模,带动设备物资出口。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支持钢铁企业建立境外营销网络,稳定高端产品出口份额。充分利用境外矿产资源权益投资专项资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和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探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增强资源保障能力。

(十一)建立产业信息披露制度。

建立部门联合发布信息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产业政策导向及项目核准、生产销售库存、产能利用、淘汰落后、企业重组、污染排放、银行贷款情况等信息,切实加强信息共享,为企业投资决策、银行贷款、土地预审等提供信息指导。

(十二)发挥行业协(商)会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支持企业联合对外谈判,由钢铁协会组织用矿企业统一对外谈判,建立新的双赢定价机制。由钢铁协会会同相关商会协调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中的反补贴、反倾销诉讼,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行业协(商)会要及时反映行业问题和企业诉求,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引导企业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五、规划实施各地区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订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各省(区、市)要将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尽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政策措施的实施范围和执行期限,并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实施《规划》的中后期后评价工作,及时提出评价意见。

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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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常见问题

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文献

工信部:钢铁振兴规划重金支持技改和产业结构调整 工信部:钢铁振兴规划重金支持技改和产业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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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首次正式透露钢铁产业振兴规划大致内容:将通过各种措施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附加值,并对钢材进出口关税做进一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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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钢铁振兴规划重金支持技改和产业结构调整 工信部:钢铁振兴规划重金支持技改和产业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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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4.6

2009年1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首次正式透露钢铁产业振兴规划大致内容:将通过各种措施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附加值,并对钢材进出口关税做进一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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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皖政〔2009〕5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六日

安徽省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钢铁产业是我省支柱产业之一,也是我省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基础产业。在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财政税收及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全面落实国家《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在已经省政府同意发布的八大支柱产业规划的基础上,特编制《安徽省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规划期为2009—2011年,远期到2020年。

一、我省钢铁产业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一)产业现状。

2008年,我省共生产钢材1906.6万吨,比上年增长7.7%;钢1770.2万吨,增长6.1%;生铁1637.2万吨,增长8.1%;实现工业增加值398亿元,增长36.6%;实现销售收入1323亿元,增长46.4%;实现利税105亿元,增长16.6%。同时,全省基本完成淘汰落后炼钢产能1200万吨、铁680万吨的任务。

经过多年发展,我省钢铁产业拥有一批优势产品。马钢公司大型U型钢产量居全国第1位,中小型钢产量居全国第1位,大型H型钢产量居全国第2位,铁道用钢材产量居全国第4位;芜湖新兴铸管公司球墨铸铁管产量居全国第1位;天大石油管材公司的石油井管已占市场份额的10%以上。拥有较好的科技研发基础。有国家级新材料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地、国家级钢铁材料理化检验试验室、国家级金属矿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工程研究中心,有多所国家级与省级专业设计研究院所及高等院校。拥有较强的钢铁装备制造能力。拥有大型矿山、焦化、球团、烧结、炼铁、炼钢、连铸、轧钢等成套设备和备件自制能力。其中大型冷、热连轧机架,潜孔钻机,大型磁、浮选设备,环保设备,矿山服务车的制造技术,在国内居领先水平;制造了亚洲最大的300吨转炉大包回转台和大型环保干熄焦车辆。

(二)面临的形势。

当前,影响我省钢铁产业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一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较严重。当前钢铁市场出现萎缩,产量大幅下降,全行业经济效益下滑,企业经营比较困难。二是原料严重依赖进口。目前我省铁精矿70%靠进口,原料供应不确定性增多,风险较大,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三是高档次产品比例小。钢材品种不全,产品质量、档次不高的现象依然存在。四是钢铁产能进一步扩大难以获批。当前我国粗钢产能达到6.6亿吨,超出实际需求约1亿吨,全国钢铁产能已严重过剩。因此,国家严控各地新上产能,即使我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需扩大产能,也很难获批。

当前我国总体上处于世界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随着铁路、公路交通以及汽车、装备制造、轻工家电、造船工业的大力发展及城镇化建设,对钢铁需求旺盛的基本面不会变。同时,我省具有矿产资源、水资源、能源、交通运输、科技等优势。随着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在新一轮国家钢铁产业振兴中,我省钢铁工业将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产业集中度、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主线,围绕总量调控和淘汰落后,大力推进联合重组,优化产业布局。发展重点进一步向优化品种、调整结构、降低成本和提高竞争力转变,坚决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大力推进钢铁产业与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建设具有我省特色的高性能优质钢铁新材料体系。

(二)基本原则。

1.优化产品结构。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和品牌战略,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进一步做专、做精、做强优质钢铁材料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

2.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资源。推动省内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支持优势企业到海外进行资源开发,建立海外稳定的资源供应渠道。

3.总量调控和淘汰落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综合考虑矿产资源、能源、水资源、环境容量、市场分布等条件,切实做好钢铁产业布局和总量调控工作,进一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4.可持续发展。加强行业管理与指导,鼓励支持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推广应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进一步加大环境治理。

(三)振兴目标。

在现有规模基础上,借鉴太钢发展经验,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走出一条以品种、质量、成本、服务取胜的安徽钢铁发展之路。

1.总量发展到合理水平。到2011年,全省钢产量达到3200万吨,优特钢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马钢集团公司形成2000万吨钢生产规模,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到2020年,全省钢产量达到5000万吨,马钢集团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000亿元。

2.技术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到2011年,马钢等重点企业工艺技术装备全部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处于国内国际领先水平。主要骨干企业整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行业整体水平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到2011年,取得省、国家行业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15项,国家科技进步奖4—5项,技术创新对企业效益的贡献率达65%。

3.产品结构得到显著改善。加大我省钢铁产品结构调整力度,继续保持车轮产品世界第一的位次,将居全国前列的H型钢、管线钢、冷镦钢等优势产品进一步做大,同时加快发展汽车板、家电板、高速车轮等市场潜力大的产品(汽车板、家电板、高速车轮占总量的比例由2008年的0.5%、5%和5%提高到2020年的5%、15%和15%)。

4.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到2011年,实现钢铁产业技术经济指标的全面提升,重点骨干企业吨钢综合能耗620千克标准煤、吨钢耗新水量5吨以下、吨钢烟粉尘排放量1.2千克以下、吨钢SO2排放量1.8千克以下;基本实现二次能源100%回收利用、冶金渣100%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双达标;基本实现余热发电。

三、调整和振兴重点

(一)重点产品。

1.板带类产品。开发生产市场急需的高强、高质量的汽车板、家电板、管线钢、桥梁板、造船板以及高档精品建材板等板材。扩大马钢在汽车内衬板、结构板和中低档车用面板上的市场份额,进一步解决中高级轿车面板的技术问题,确保我省在高端板材市场的竞争力。

2.型钢产品。重点开发微合金化高强度建筑用耐火、抗震H型钢系列,铁道车辆、集装箱等耐候H型钢系列,高韧性海洋石油平台用H型钢,薄壁轻型与厚壁重型H型钢等专用和特殊的H型钢精品材,进一步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开发矿山、输电工程用新一代高强耐蚀、耐候型钢等。

3.线、棒材产品。生产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紧固件用冷墩钢、制绳、PC钢丝及钢绞线用硬线、焊条及焊丝用线材,弹簧钢及轴承钢等高级线材品种。重点开发高强在线软化处理的高性能冷镦钢,以汽车轻量化为目的的高屈服强度、高疲劳强度的非调质钢等。着重开发合金钢、高级碳素钢等高性能级别的大型棒材,满足汽车及装备制造业的需求。

重点发展细晶热轧钢筋、多种微合金化方法生产高强度建筑用钢品种;开发高层建筑、立交桥、大跨度的厂房、地下管桩等需要的强度更高的热轧钢筋、功能性钢筋,预应力钢丝、钢绞线用和建筑用高强度盘条及其它专用盘条。

4.车轮及盘环件产品。重点开发火车高速车轮、货运重载车轮和城市轨道运输低噪音车轮精品系列,特别是350km/h的高速铁路列车车轮。支持马钢尽快完成国家铁道部定点研发的动车组高铁用高速车轮,力争2009年上半年生产出合格品。开发高质量汽车轮辋、汽车车轮用钢,为机械加工提供优质大型盘环件产品。

在发展上述重点产品的同时,加快发展无缝钢管、球墨铸铁管产品、优质铸造生铁产品以及钢铁装备制造业等产品。

(二)产业布局。

1.建设马鞍山、芜湖为龙头的沿江优质钢铁材料生产基地。依托马鞍山、芜湖钢铁资源优势和加工优势,以国内领先、世界先进水平的冷热轧薄板、彩涂板、镀锌板、H型钢、车轮轮箍、高速线材、高速棒材、冷墩钢和合金结构钢、轴承钢、优质碳素钢、双相不锈钢等钢种生产为目标,开发高档汽车和家电用薄板、高效节约型建筑用钢、高速车轮轮箍、汽车车轮、优质球墨铸管、大口径厚壁铸钢管、抗蚀高强石油管、高钢级石油套管,高强度机械装备制造业用钢和优质铸造生铁等,打造全国重要的精品钢铁基地。

2.建设省会经济圈优质钢铁材料生产基地。依托合肥科技和制造业优势,突出发展汽车及工程机械、家用电器、高效节约型建筑用钢材,大力发展优质冷、热轧板(卷),冷、热镀锌板,彩涂板,H型钢,不锈钢铸件与管材,大口径厚壁X80、X100及以上高钢级管线钢管,矩形、异形直缝埋弧焊管,高精度冷拨管等钢材的深加工。结合国家已经批准的马钢(合肥)公司轧钢系统搬迁计划,利用我省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对合肥市区的冶炼能力实施同期搬迁,形成以马钢(合肥)公司为龙头的优特钢生产基地。

3.建设富有安徽特色的优特钢产业基地。围绕国家稀缺、我省空白、市场急需的产品,在我省淘汰落后1200万吨产能的基础上,实施压小上大,通过技术改造重点发展12家特钢生产企业,使特色品种优势更加明显,形成若干个特钢加工产业基地。

4.建设优质铁矿资源产业基地。抓住国家整合开发霍邱铁矿资源的机遇,支持马钢集团公司等优势骨干企业整合开发霍邱、庐江等地区的铁矿资源,建设我省优质铁矿资源产业基地。条件成熟时争取建设优质特种钢铁生产基地。

(三)重点企业。

马钢集团公司:2009—2011年,实施马钢(合肥)公司环保搬迁及马钢股份公司钢材品种结构调整规划项目;本部新建5000立方米高炉1座、300吨转炉1座、1580热轧生产线1条,生产高强汽车板、家电板,同时建设1座110吨电炉,开发高速车轮;马钢(合肥)公司新建冷轧、镀锌等钢材深加工生产线。到2011年,马钢集团公司力争形成2000万吨钢生产规模,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

芜湖新兴铸管有限公司:加大投入,对现有生产设施进行配套改造,生产汽车及工程车辆用优特钢、径向锻造、精密锻件等高附加值产品。实施环保搬迁,进一步发展多规格、多品种、高质量大口径球墨铸铁管、汽车及工程车辆精密锻件,同时加快大口径430~470mm厚壁无缝铸钢管以及“双金属管”的研发和生产。

天大石油管材有限公司:在大力增产油气化工管,船舶、锅炉专用无缝管的同时,引进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三辊连轧机组,重点开发高钢级抗蚀油井管和深加工项目,到“十一五”末,形成多规格品种的100万吨高钢级油井管生产能力。

(四)重点技术。

1.制造流程高效化工艺技术。研究开发高效冶炼、高效连铸、高效轧制工艺技术,提高生产稳定性,缩短生产周期,实现企业生产要素运行效率的最大化。重点研究生产装备安全、高效、长寿命、稳定运行的系统技术;开发洁净工艺流程集成技术;新一代板材制造工艺流程、工艺控制和产品开发的成套技术。

2.重点产品关键技术。研发新一代汽车用钢关键工艺技术、无取向冷轧硅钢轧制生产工艺的关键技术、新型高速车轮及重载车轮材料及关键技术、高强度耐候铁道用钢的关键技术、管线钢的生产技术、海洋用耐海水腐蚀高强度钢关键生产技术、高性能冷墩钢研究与开发技术、机械装备制造用钢生产工艺的关键技术、高效节材型建筑用钢的技术、大口径无缝厚壁钢管和石油裂化装置专用管生产技术、高强、抗蚀金属(钢铁)制品生产技术等。

3.新一代钢铁材料生产技术。通过产、学、研及与用户的合作,实施金属材料的重大专项攻关项目。不断开发适应建筑、汽车、家电、铁道、电力、电子、石化、造船、机械等行业需求的产品,开发适应新一代高洁净度、超细晶、特殊功能要求的钢铁新材料的生产技术。

4.生产过程自动化和信息化技术。加速企业自动化和信息化进程。充分发挥引进装备基础自动化的作用,并对其进行学习创新。开发完善关键生产工序过程自动化、智能化技术,重点开发冶炼专家系统、自动化控制技术,轧制过程数字模拟(仿真)技术,解决好生产工序过程与自动化相匹配的信息化技术。开发生产流程工艺规范软件系统、参数监测信息系统、质量信息系统,降低生产成本、稳定质量、提高效率。为促进管理创新,研究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冶金企业业务流程再造,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信息资源平台,实现生产经营过程可控管理。

5.制造流程多维物流管理技术。研究企业制造流程工序间各项重要参数的相互衔接、匹配、连续和稳定的相互关系,开发应用与制造物流技术相匹配的应用技术,在保持制造物流合理性的前提下实现钢铁制造流程的连续化、紧凑化、高效化。建立原材料统购、产品分销和加工配送相融合的现代化物流及其管理控制模式,保持合理库存,加速资金周转,提高效益。

6.检测分析技术。建立企业生产运行设备在线监测、快速分析诊断系统,建立能源计量数据分析管理系统;建立原料、辅料、耐材、合金的快速检测分析系统及数据网;建立生产过程产品成份、工艺介质、工艺参数与成品质量检测分析数据网,实现取样自动化、检验仪器化、数据传输网络化,确保生产顺畅和产品质量受控。

(五)重点科研基地和平台建设。

大力推进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内外大公司共同建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加强创新能力建设,积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和新产品。

到2011年,在现有基础上,新增国家级钢铁及制品检测中心1家,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

依托马钢集团建设高性能建筑用钢技术研究中心、汽车用钢研发实验平台和铁路车轮质量检测与控制实验室及鼎泰稀土新材料公司建设工程研究中心。新建1—2个专业实验室和研发平台。

四、政策措施

(一)用改革的办法,推动产业联合,建立产业联盟。支持马钢集团公司与淮北矿业集团公司以参股、控股等形式,建立紧密型合作,并与下游汽车、家电等企业建立产业体系联盟。省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尽快实施。

(二)建立资源地和加工地的财税利益分配机制,加大勘探力度,推动矿产资源向马钢集团等优势企业集中。将我省已探明可采铁矿石储量(40亿吨,主要集中在宁芜、霍邱、庐江一带)优先依法配置给马钢集团等优势企业,在马钢等优势企业矿山周边不再设置新的矿权,支持马钢集团等优势企业整合开发铁矿资源。鼓励马钢集团参与省内铁矿资源的前期勘查,增加其资源储备。

(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杜绝低水平延伸,将淘汰落后的产能用于马钢集团等优势企业的发展,支持马钢集团在省内外实施兼并重组,把马钢集团建设成在全国有竞争力、有自己特色的优特钢生产基地。

(四)高起点实施大规模技术改造。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振兴钢铁产业规划的实施,继续高强度、高起点实施技术改造投资。3年内实施技改项目110项,总投资880亿元。

(五)鼓励企业建立产学研结合机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与校所合作,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技术创新享受省政府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企业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和起草制定国家产品标准并获颁布实施的,由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化经营。设立财政或金融信贷支持资金,进一步支持马钢集团等优势企业,到海外投资合作、参股、入股进行资源和冶金项目的开发。建立海外稳定的资源供应渠道,扩大海外资源勘探开采和冶炼以及深加工项目实施。

(七)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产业政策,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做好规划实施、运行协调、服务监督和指导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五、规划实施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的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尽快制订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实现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3年目标。要建立部门联合发布信息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产业调整和振兴的有关信息。省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规划》的后评价工作,及时提出评价意见。

各市、县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订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各市、县要将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省经委。

附件:有关部门工作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确保钢铁产业平稳运行,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特编制本规划,作为钢铁产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规划期为2009-2011年。

钢铁产业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我国是钢铁生产和消费大国,粗钢产量连续13年居世界第一。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钢铁产业快速发展,粗钢产量年均增长21.1%。2008年,粗钢产量达到5亿吨,占全球产量的38%,国内粗钢表观消费量4.53亿吨,直接出口折合粗钢6000万吨,占世界钢铁贸易量的15%。2007年,规模以上钢铁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9936亿元,占全国GDP的4%,实现利润2436亿元,占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9%,直接从事钢铁生产的就业人数358万。钢铁产品基本满足国内需要,部分关键品种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钢铁产业有力支撑和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就业,对保障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钢铁产业长期粗放发展积累的矛盾日益突出。一是盲目投资严重,产能总量过剩。截至2008年底,我国粗钢产能达到6.6亿吨,超出实际需求约1亿吨。二是创新能力不强,先进生产技术、高端产品研发和应用还主要依靠引进和模仿,一些高档关键品种钢材仍需大量进口,消费结构处于中低档水平。三是产业布局不合理,大部分钢铁企业分布在内陆地区的大中型城市,受到环境容量、水资源、运输条件、能源供应等因素的严重制约。四是产业集中度低,粗钢生产企业平均规模不足100万吨,排名前5位的企业钢产量仅占全国总量的28.5%。五是资源控制力弱,国内铁矿资源禀赋低,自给率不足50%。六是流通秩序混乱。钢铁产品经销商超过15万家,投机经营倾向较重。

2008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扩散和蔓延,我国钢铁产业受到严重冲击,出现了产需陡势下滑、价格急剧下跌、企业经营困难、全行业亏损的局面,钢铁产业稳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应当看到,钢铁产业在经历了长期粗放型扩张后,必然要进行一次大的调整。现阶段,我国城镇化、工业化任务依然繁重,内需潜力巨大,钢铁产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必须抓住机遇,制定实施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振兴规划,促进钢铁产业平稳运行、健康发展。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企业重组、技术改造、优化布局为重点,着力推动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切实增强企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加快钢铁产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

1.应对危机与振兴产业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着力解决钢铁产业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保先进生产力,保重点骨干企业,保关键品种,保市场稳定,促进产业平稳发展,又要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加快钢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2. 控制总量与优化布局相结合。按照沿海、沿江、内陆科学合理布局和与资源环境相适应的要求,结合淘汰落后、企业重组和城市钢厂搬迁,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调整优化产业布局。

3. 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培育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着力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技术,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工艺装备水平,提升产品档次和质量。

4. 企业重组与体制创新相结合。通过体制创新,努力消除影响企业重组的财税利益分配、资产划拨、债务核定和处置等体制性障碍,为推动钢铁企业集团化发展和实现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的兼并重组创造良好的环境。

5. 内需为主与全球配置相结合。坚持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为主,优化直接出口,扩大间接出口,在努力加强地质勘查和合理开发利用国内铁矿资源的同时,抓住机遇,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三)规划目标。

力争在2009年遏制钢铁产业下滑势头,保持总体稳定。到2011年,钢铁产业粗放发展方式得到明显转变,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再上新台阶,综合竞争力显著提高,支柱产业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1. 总量恢复到合理水平。2009年我国粗钢产量4.6亿吨,同比下降8%;表观消费量维持在4.3亿吨左右,同比下降5%。到2011年,粗钢产量5亿吨左右,表观消费量4.5亿吨左右,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维持在4%的水平。

2. 淘汰落后产能有新突破。按期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和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产能。提高淘汰落后产能的标准,力争三年内再淘汰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炼钢能力2500万吨。

3. 联合重组取得重大进展。形成若干个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企业,国内排名前5位钢铁企业的产能占全国产能的比例达到45%以上,沿海沿江钢铁企业产能占全国产能的比例达到40%以上,产业布局明显优化,重点中心城市钢铁企业污染明显减少。

4.技术进步得到较大提升。加强技术改造,加快技术进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优化品种结构。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60%以上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百万千瓦火电及核电用特厚钢板和高压锅炉管、25万千伏安以上变压器用高磁感低铁损取向硅钢等产品生产实现自主化,关键钢材品种自给率达到90%以上,400MPa及以上热轧带肋钢筋使用比例达到60%以上。

5. 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一般装备基本实现本地化、自主化,大型装备本地化率92%以上。力争在关键工艺技术、节能减排技术,以及高端产品研发、生产和应用技术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6.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重点大中型企业吨钢综合能耗不超过620千克标准煤,吨钢耗用新水量低于5吨,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低于1.0千克,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1.8千克,二次能源基本实现100%回收利用,冶金渣近100%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双达标。

产业调整和振兴的重点任务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保持国内市场稳定,改善出口环境。

积极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措施,稳定建筑用钢市场,保障重点工程用钢。通过调整和振兴相关产业,努力稳定和扩大汽车、造船、装备制造等产业需求,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房地产建设、新农村建设、地震灾后重建和公路、铁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用钢需求。建筑用钢占国内消费量的比重稳定在50%左右。

改善钢铁产品进出口环境,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稳定国际市场份额,鼓励钢材间接出口。组织协会和企业积极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摩擦,争取良好的国际贸易环境。

(二)严格控制钢铁总量,加快淘汰落后。

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不再核准和支持单纯新建、扩建产能的钢铁项目,所有项目必须以淘汰落后为前提。2010年年底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5340万吨,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产能320万吨;2011年底前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相应淘汰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炼钢能力2500万吨。实施淘汰落后、建设钢铁大厂的地区和其它有条件的地区,要将淘汰落后产能标准提高到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及相应的炼钢产能。

(三)促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进一步发挥宝钢、鞍本、武钢等大型企业集团的带动作用,推动鞍本集团、广东钢铁集团、广西钢铁集团、河北钢铁集团和山东钢铁集团完成集团内产供销、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实质性重组;推进鞍本与攀钢、东北特钢,宝钢与包钢、宁波钢铁等跨地区的重组,推进天津钢管与天铁、天钢、天津冶金公司,太钢与省内钢铁企业等区域内的重组。力争到2011年,全国形成宝钢集团、鞍本集团、武钢集团等几个产能在5000万吨以上、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形成若干个产能在1000~3000万吨级的大型钢铁企业。

(四)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技术进步。

实施钢铁产业技术进步与技术改造专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型骨干企业,对实施跨区域、跨所有制、跨行业重组的龙头企业,对实施跨区域、跨所有制、跨行业重组的龙头企业,以及国防军工、航天航空关键材料生产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对发展高速铁路用钢、高磁感取向硅钢、高强度机械用钢等关键钢材品种,推广高强度钢筋使用和节材技术,发展高温高压干熄焦、烧结余热利用、烟气脱硫等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工艺技术,以及提升开发利用低品位、难选冶铁矿等技术,给予重点支持。

(五)优化钢铁产业布局,统筹协调发展。

在减少或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加快调整钢铁产业布局。一是建设沿海钢铁基地。按期完成首钢搬迁工程,建成曹妃甸钢铁精品基地。结合广州钢铁搬迁,推动宝钢与广东钢铁企业、武钢与广西钢铁企业兼并重组,通过淘汰或减少现有产能,适时建设湛江、防城港沿海钢铁精品基地。按照首钢在曹妃甸减少产能、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结合济钢、莱钢、青钢压缩产能和搬迁,对山东省内钢铁企业实施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建设。结合杭钢搬迁、以及宝钢跨地区重组和淘汰落后、压缩产能,论证宁波钢铁续建项目。二是推进城市钢厂搬迁,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和集聚发展,减少城市环境污染。组织实施好北京、广州、杭州、合肥等城市钢厂搬迁项目,统筹研究推进抚顺、青岛、重庆、石家庄等城市钢厂搬迁。三是抓紧实施《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专项规划》确定的钢铁项目建设。

(六)调整钢材品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

重点发展高速铁路用钢、高强度轿车用钢、高档电力用钢和工模具钢、特殊大锻材等关键钢材品种,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科研单位开展百万千瓦火电及核电用特厚钢板和高压锅炉管、25万千伏安以上变压器用高磁感低铁损取向硅钢等技术进行攻关。提高认证标准,加强政策引导,促进钢材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修改相关设计规范,淘汰强度335MPa及以下热轧带肋钢筋,加快推广使用强度400MPa及以上钢筋,促进建筑钢材的升级换代。

(七)保持进口铁矿石资源稳定,整顿市场秩序。

行业协(商)会通过行业协调,加强自律,规范进口铁矿石市场秩序。探索、推行代理制。抓住当前市场全面疲软时机,协调国内用户与铁矿石供应商,建立互惠互利的进口矿定价机制和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规范钢材销售制度,建立产销风险共担机制,发挥流通环节对稳定钢材市场的调节功能。

(八)开发国内外两种资源,保障产业安全。

加大国内铁矿资源的勘探力度,合理配置与开发国内铁矿资源,增加资源储备。鼓励大型钢铁企业开展铁矿勘探开发,适度开发利用低品位矿和尾矿,加强对共生矿、伴生矿产资源的研究、开发和综合利用。积极推进河北司家营、山西袁家村等大型铁矿资源开发,提高国产铁矿石自给率;支持邯钢中关、唐钢石人沟、通钢塔东、武钢恩施等现有矿山的深部开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鼓励四川攀西、河北承德地区钒钛资源综合利用;整合开发安徽霍丘地区和山东苍山等地区的铁矿资源。

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到国外独资或合资办矿,组织实施好已经开展前期工作的境外矿产资源项目。鼓励沿海钢铁企业充分利用区位和运输优势,尽可能利用国外铁矿石、煤炭等资源。

政策措施

(一) 调整部分产品的进出口税率。

继续坚持控制“两高一资”低附加值产品出口的政策导向,认真落实提高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措施,适时适当提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钢材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

(二)实施公平贸易政策。

研究国产钢材和进口钢材公平税负政策,制订具体措施,为国内钢铁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加大技术进步及技术改造投入。

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专项资金,以贷款贴息形式支持钢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不包括节能技术改造)、技术研发和技术引进,推动钢铁产业技术进步,调整品种结构,提升钢材质量。加大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支持力度,鼓励、引导钢铁企业积极推进节能技术改造。

(四)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财政奖励力度,支持钢铁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妥善解决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债务化解等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严格实行节能减排、淘汰落后问责制,比照《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规定,对未完成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任务的地区暂停项目的核准和审批。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向国土资源、金融、环保、工商、质检等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限期淘汰的落后装备实施严格监管,防止擅自扩容改造或异地转移。对擅自扩容改造或异地转移落后装备的,金融机构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手续。

(五)完善企业重组政策。

制定鼓励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富余人员安置、企业资产划转、债务核定与处置、财税利益分配等问题,对大型企业跨省(区、市)重组后的改扩建等项目优先予以核准。落实好鼓励钢铁企业重组的税收政策。适时研究制定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条例。

(六)适时修订钢铁产业政策。

调整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订完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一是提高吨钢综合能耗、吨钢耗新水以及炼铁、炼钢淘汰落后标准;二是修改国内钢铁产业集中度指标的考核范围和比重;三是增加节能减排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排放、二氧化硫排放、烟粉尘排放、可燃气体回收利用率、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等环保指标;四是明确资源配置的具体要求,储量5000万吨以上铁矿资源,优先依法配置给国内大中型钢铁企业。五是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准入门槛。

(七)提高建筑工程用钢标准。

尽快完善建筑领域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结合提高抗震标准,研究出台扩大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商业设施等建筑物钢结构使用比例的规定,修改提高地震多发地区建筑物、重点工程、建筑物基础工程等用钢标准及设计规范。

(八)实现钢铁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完善装备、汽车、造船、家电等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带动钢铁产品消费和产业升级。加强钢铁新技术、新产品研发,适应和促进上下游及相关产业升级和产品换代。鼓励和支持钢铁企业与相关领域用钢企业开展合作,实现协调发展。

(九)继续实施有保有压的融资政策。

加大对钢铁重点骨干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环保、土地法律法规以及投资管理规定的项目,以及实施并购、重组、走出去、技术进步的企业,在发行股票、企业债券、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银行贷款、吸收私募股权投资等方面给予支持。防范大型骨干企业资金断链风险,必要时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违法违规建设、越权审批的项目和产能落后企业,继续实施融资限制等措施。

(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完善信贷、外汇、财税、人员出入境等政策措施。提高境外资源开发企业准入条件。支持符合准入条件的重点骨干企业到境外开展资源勘探、开发、技术合作和对外并购。进一步加强境外资产的经营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境外资产风险。扩大冶金设备出口信贷规模,带动设备物资出口。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支持钢铁企业建立境外营销网络,稳定高端产品出口份额。充分利用境外矿产资源权益投资专项资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和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探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增强资源保障能力。

(十一)建立产业信息披露制度。

建立部门联合发布信息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产业政策导向及项目核准、生产销售库存、产能利用、淘汰落后、企业重组、污染排放、银行贷款情况等信息,切实加强信息共享,为企业投资决策、银行贷款、土地预审等提供信息指导。

(十二)发挥行业协(商)会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支持企业联合对外谈判,由钢铁协会组织用矿企业统一对外谈判,建立新的双赢定价机制。由钢铁协会会同相关商会协调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中的反补贴、反倾销诉讼,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行业协(商)会要及时反映行业问题和企业诉求,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引导企业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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