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国(境)外的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要求与职业实践监督管理的对比研究与调研,对我国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监督管理现状总结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建议参照国(境)外的注册建筑师管理的方法和经验在现行职业实践手册的基础上,建立职业实践监督管理系统,加强职业实践的监督和管理,以达到加强我国注册建筑师实践管理,提升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能力的目的.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 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 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 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 对全国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 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造 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 水利、通信 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 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第四条 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