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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7
施工勘察阶段勘察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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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勘察阶段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 建设单位 汝城县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汝城县为民服务中心 3号楼施工勘察 场地位置 汝城县 勘 察 技 术 要 求 1、应取得附有坐标的建筑物基础平面图, 采用的基础型式、 尺寸、预计埋置深度, 基础设计的相关要求等。 2、查明基础范围内不良地质作用的发育规律、 基本形态、规模大小、岩层完整性; 3、钻孔深度要求:完整岩层必须大于 3倍桩径,且一般要求大于 5m,即深度内 遇到溶洞、软弱层、破碎层时,钻孔应穿过溶洞、软弱层、破碎层以下完整岩石 深度大于 3倍桩径、且一般要不小于 5m。如遇完整基岩埋藏深度较深情况, 勘察 单位应以《会议纪要》为准,酌情根据实际情况钻探施工。 4、其它要求按 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相关规范执行。 要 求 提 交 勘 察 资 料 内 容 一、文字部分: 1、拟建工程概述; 2、场地岩土

勘察阶段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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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 勘察阶段的划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 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 本建设程序。 第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提供与建 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释义】 本条是对建设单位必须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提供 与建设工程有关原始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真实、准确、齐全的规定。 所谓原始资料是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赖以进行勘 察作业、设计作业、施工作业、监理作业的基础性材料。建设单位作为建设活动 的总负责方,向有关的勘察单位、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提供原始资料, 并保证这些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是其基本的责任和义务。 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根据委托任务必须向勘察单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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