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和施工相关资质: 《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 *级资格证书》;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级资质证书》 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一、 总 则 (一 )为了加强对从事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单位的资格管理,根据建设部《工程勘察和 工程设计 单位资格管理办法》 (建设 [1991]504 号 ),结合消防专业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 )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 系统,气体 灭火系统、固定和半固定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系统。 (三 )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分为甲、乙两级。 二、 分级标准 (一 )甲级 1、资历和信誉 单位从事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 5 年以上,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技术力量 单位从事设计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 20 人,高级工程师不少于 3 人;其 中电气、自控 、给排水、 暖通等主要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