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4.04.28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

格式:pdf

大小:32KB

页数: 3页

潍坊市住房 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 2010-03-12 16:53:45.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 规范和方便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 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潍坊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支取管理。 第三条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支取管理。 第二章 支取条件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 30%以上)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出境定居的; (五)调离本市的;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七)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 15%

住房公积金支取办理程序流程图

格式:pdf

大小:13KB

页数: 1页

住房公积金支取办理程序流程图 一、单位职工的支取 1、职工个人申请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 提取公积金所需的相关证明材 料及个人身份证交本单位经办 人; → 2、单位核准 职工所在单位经办 人对申请支取公积金职工 的申请资料进行核实后, 填 写《住房公积金支取清单》 ; →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单位经办人执职工个人的 相关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住 房公积金支取清单》 及单位的收 款收据到管理中心审批; → 4、职工到单位财务部门提 取 市管理中心将批准支 取的款项转入单位财务部 门,职工到单位部门领取。 二、封存部职工的支取 1、职工个人申请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 提取公积金所需的相关证明材 料及个人身份证交管理中心柜 台经办人; → 2、管理中心审核批准 管理中心经办人对 职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个 人身份证进行核实后, 填写 《住房公积金支取清单》, 打印《住房公积金支取凭

热门知识

支取公积金时契税发票没写全

精华知识

支取公积金时契税发票没写全

最新知识

支取公积金时契税发票没写全
点击加载更多>>
支取公积金时契税发票没写全相关专题

分类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