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烟政发〔 2005〕131 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 四十三条“建筑物、 构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及建筑间距, 由 城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烟 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 (烟政发〔 2004〕11号)作如下修 改: 一、将《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修改为《烟台市市 区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 。 二、删除第五十九条。 烟台市人民政府文件 — 2 — 附件:烟台市市区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 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 3 — 烟台市市区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和生活 质量,满足生态城市发展的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1 ** 家园小区 2#5#住宅小区工程 分户验收方案 编制人 : 审批人 : 编制单位 :烟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目 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二章、分户验收组织结构图 第三章、分户验收工作的验收依据和各方职责 第四章、分户验收的组织及准备工作 第五章、分户验收的质量预控措施 第六章、分户验收资料签收整理 第七章、分户验收检验批项目分类、检查原则、检验 批划分原则及分 户验收的一般规定 第八章、每户住宅和公共部分的分户检验批检查内 容、检查方法和数量、分户验收记录表及抽查点分布 图 第九章、不同户型、不同设计做法的户型设计做法表 第十章、附件:分户验收质量记录表 3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家园小区 2#5#住宅楼 工程地址:烟台市 ** 路 ** 号 建设单位: 山东省 ** 局第三地质大队 设计单位: 烟台市 ** 实际建筑勘察设计院 监理单位: 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