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有序地推进我市征地房屋拆迁工作,更好地维护被 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体现依据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的原则,根据《南京市征地房 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 2007〕6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京市征地房屋拆 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调整如下: 一、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标准 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标准不 作调整,原房补偿款标准适当调整,具体见附表一。 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标准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区位补偿款标准不作调整,原房补偿款标 准适当调整,具体见附表二。 三、住宅房屋拆迁搬家费、自行过渡费和提前搬家奖励费等补偿标准 1、搬家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 题的答复 来源: cwj148 :日期: 2010-06-07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 2005 年 10 月 12 日 法[2005] 行他字第 5 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 [2004] 渝高法行示字第 47 号《关于赵建 请求撤销重庆市沙坪坝区国土资源局责令其拆除房屋交出土地行政决定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 如下: 原则同意你院第一种意见,即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 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 2011〕2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已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