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第 4. 3.5 条的规定 “突然断电比过负 载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 其过负载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作用于切断电路。 ”。现在, 在我们的设计时,出现了很多做法: 1、断路器直接取消热脱扣器,只保留电磁脱扣器,当 线路过载时,断路器就不切断电路了。 2、断路器只保留电磁脱扣器,断路器下端设线路专 用热继电器作为过载信号的输出,而不跳闸。 3、断路器只保留电磁脱扣器,断路器下端设 电流互感器,带智能数字电流表,过载时,由电流表发出过载信号。 以上方法都满足了“不应作用于切断电路”的要求,第 2、3种方法还 满足了“应作用于信号”的要求。但是, 以上方法都是不妥的。特别是 第 1种方法,连报警信号都没有, 是完全错误的。 大家请仔细注意规范条文“过载保护”, 规范要求的是当线路的载流量 达到“过载保护”动作的值时,“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作用于切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