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温 州 市 滩 涂 围 垦 总 体 规 划 (2006—2020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滩涂资源,促进经济 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温州市滩涂围垦总体 规划( 2006 - 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第二条 规划范围 东经 120°00'~121°13',北纬 27°06'~ 28°34’,北起乐清湾 内跃进水闸,南至浙闽交界的苍南县虎头鼻之间沿海理论深度基准面 以上及瓯江、飞云江等河口的滩涂。分属乐清、永嘉、鹿城、龙湾、 瑞安、平阳、苍南、洞头 8个县(市、区)的围垦项目。 第三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 2005年; 近期为 2006~2010年; 中期为 2011~2020年; 远期展望为 2021~2050年。 2 第四条 本《规划》是编制区域滩涂围垦活动、开发利用滩涂 资源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任何地区、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