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社区创建标准 摘自首绿办字[ 2009]15号文件 (一)社区高度重视绿化美化工作,将绿化美化纳入社区日常工 作,能认真遵守各项绿化法律法规, 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有关绿化 美化的方针政策。 (二)社区有专职绿化队伍及工作人员,能有效组织开展社区绿 化美化工作,并且做到各项绿化工作有档可查。 (三)社区绿化布局合理,设计上以人为本。乔、灌、花、草配 置合理,三季有花、四季常青,无绿化死角,社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35%以上。社区内古树名木全部挂牌,得到有效保护。 (四)社区绿地养护管理水平达到《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 级质量标准 (试行 )》规定的二级以上绿地管理质量标准。 绿地内无私 搭乱建、栽植农作物等现象。绿地内附属设施完整。 (五)社区内积极开展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有条件的 应建设绿荫停车场。 (六)社区积极组织各类绿化美化活动,社区内居民、单位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