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S UPS 柴油发电机等应急电源的使用 1、 应急电源的应用范围 有关电气规程和国家标准规定,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一级负荷供电的一般为:电视台、广播电台、民用机场、火车站、银行、县(区)级以上医院、市 (地区) 及以上气象台、 重要办公建筑、 高等院校和科学院的重要实验室, 大型博物馆以及计算中心等。 一级负荷, 要求供电系统无论是正常运行还是发生事故时, 都能保证其连续供电。 因此对一级负荷, 应由两个独立的电源供电,并按生产的需要和允许停电的时间,采用双电源自动或手动切换,或采用双 电源分组同时供电的接线, 一般情况下, 还应有应急电源作备用。 如果一级负荷不大, 则可采用蓄电池、 自备发电机等设备,或者从邻近的单位取得第二个独立电源。这里所说的两个 “独立电源 ”,是指其中任 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或停电检修时,而不致影响另一个电源继续供电。 应急电源的应用范围: ·消防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