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说 明 一、《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种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沪建建( 98)第 0323 号文“关 于修编本市建筑工种预算定额的批复”及其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三)、 《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三)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GJD-101- 95)的 基础上,殉年来的招待情况,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广泛应用,并体现量价完全 分离而编制的预算定额。 二、本定额是统一本市建筑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与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 分项工种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办理 竣工结算、编制本市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估价指标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
说 明 一、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施工现场的捣制、预制及场外集中预制的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的构筑物工程。定额分现浇混凝土模板、预制 混凝土模板、构筑物混凝土模板、 钢筋铁件、现浇混凝土、商品混凝土、 预制混凝土、构筑物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泵适混凝土十 个部分。 二、二、模板按组合钢模板、钢滑模、木模板、定型钢模、长线台钢拉模, 并配制相应的砖地模、砖胎模、长线台混凝土地模是综合编制的,实际 采用不同时。不得换算。 三、三、定额中框架轻板项目,只适用于全装配式定型框架轻板住宅工程。 四、四、模板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场内运输、安装、刷隔离剂,浇灌混凝 土时模板维护、拆模、集中堆放、场外运输。木模板包括制作(预制包 括刨光、现浇不刨光),组合钢横板包括装箱。 五、五、捣制混凝土矩形柱、异形柱、单梁、连续梁、墙、电梯井壁和板的 组合式钢模板是按层高 3.6M 编制的,层高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