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附件 2: 四川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 评审技术要求 1. 引言 1.1 为加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管理,确保环境监测质量,根据 《四川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 的规定,制定本 技术要求。 1.2 本要求供四川省环境保护局组织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以下 简称“监测机构”)进行业务能力认定评审时使用。 1.3 本要求是四川省境内社会监测机构应达到的基本技术要求。 2. 基本要求 2.1 评审内容包括环境监测人员上岗考核、机构和人员、实验室 条件、质量管理、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5个方面,共 75项具体要求。 2.2 首次申请认定的监测机构需通过监测人员上岗考核、机构和 人员、实验室条件三个方面全部内容审查以及质量管理、 管理水平和 业务能力两个方面中不加“ *”内容的评审;复审的监测机构在监测 人员持证上岗、申请认定项目双人持证的前提下, 需通过机构和人员、 实验室
日常环境监测合同 鉴于: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描述的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内容、工作条件 要求、费用支付、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和法律问题经过平等协商,在 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国家有 关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签约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第二条 监测技术服务类别 本合同属于: 1、建设项目验收监测 □ 2、排污许可申报监测 □ 3、环境影响评价监测 □ 4、限期治理验收监测 □ 5、污染纠纷仲裁监测 □ 6、其他委托监测 □ 第三条 监测技术服务内容 3.1 监测对象及服务项目名称: 3.2 服务内容: 布点数量(个): 监测因子及分析方法: 监测频率: 样品数量(个): 报告份数: 监测布点方案由甲方□、乙方□提供,作为合同附件。 3.3 其他: 第四条 工作条件要求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