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合作开采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现甲、乙、丙三方依据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发和土地利用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位于 的矿山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履行。 一 、合作开发矿山的范围及现状 甲方具有合法矿权的矿山面积大约 万平方米,其地理坐 标为: X : Y : X : Y : X : Y : X : Y : 本合同合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详见宗地 图及房产证)。 二、合作矿的权属 矿性质为 ,甲方承诺对此享有合法的矿业权及相关物权, 并未就该矿相关权利抵押、质押给任何第三方或受到任何来自司法、 行政的限制,否则甲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 甲方应当提供 的国土资源机构发放的相关矿业权、物权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合作开发方式 1 、甲方提供上述矿资源与乙方和丙方进行合作, 开采矿和开发 矿旅游项目,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