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事故调度汇报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 煤矿安全事故调度汇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调度部门 的指挥、协调和参谋作用,规范调度汇报内容、汇报程序,确保调度信息快速、 准确、全面,为矿井安全、生产、基本建设等工作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依据《××× 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度汇报管理规定》 ,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矿井所属矿 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机 修、物资公司、生活服务后勤及机关生产部 (室)等单位,汇报内容包括安全管理、 生产组织与协调、煤炭销售稽查、产品质量、基本建设等信息。 第三条 调度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政策、 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和矿关于安全生产的 有关规定、决议和要求; (二)及时组织、协调解决矿安全、 生产、销售、基本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矛 盾或问题; (三)收集、汇总、分析、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信息, 按规定程序向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