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嘉名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 招商及销售代理合同 NO: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贵州省六盘水嘉名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 经友好协商,就 项目委托乙方在凉都宫一楼的嘉名商品 房集中展示中心展示及六盘水地区分销代理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销售代理内容 甲方将位于 项目销售工作委托乙方在六盘水地区销 售,房产代理销售面积约为 __ _平方米。 二、销售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天(自 2013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 同到期如需延续,乙方应于到期日前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并与甲方协商确定延续事 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享有优先续约权。 三、对外销售价 1、对外销售价:由甲方提供给乙方对外销售价,在销售过程中甲方调整对外销 售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代理费计算结算及相关内容约定 1、销售
房屋装饰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指: ____________ 1.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2.公有房屋出售单位(产权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是指购房人或承租人。 乙方所购买(租赁)的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 ________; 房屋位置 ________;户型 ________; 建筑面积 ________。 为规范房屋的装修行为, 保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 保障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本 协议。 一、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需装修房屋的应向甲方交纳 1000元装修保证金。 二、乙方装修房屋前,须向甲方办理装修登记手续并提出装修设计方案。 三、甲方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