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市政工程招标条件备案表 (适用于不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招标项目) 法 人 资 格 招标人全称 绍兴华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 位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鉴湖镇人民政府东首附属楼一楼 成 立 日 期 2010年 4月 9日 注 册 号 330600000092924 法定代表人 祝国寿 联系电话 / 立 项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华颐·南山郡园二期场外景观工程(施工) 建 设 地 点 鉴湖镇上谢墅村 建 设 规 模 场外面积约 63000㎡ 工程总概算 约人民币 1500万元 工程类别 市政三类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 / % 集体: / % 私人: 100% 外资: / % 其他: / % 批 准 文 件 名称及文号 绍兴市越城区企业投资项目备 案 通 知 书 ( 基 本 建 设 ) 14601192012016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到位 招 标 投 标 情
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 编号: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项目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地面建筑面积 首层建筑面积 建筑层数 基础埋深 人防工程面积 建筑形式 防护类别 乙类 战时用途 防护级别 常 6级 防化级别 丙级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审核意见: 负责人: 县人防(审查专用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一份,人防办一份,报省人防办备案一份(由出具设计条 件的人防办公室每季度末集中向省人防办备案) ; 2、此设计条件是建设单位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条件和设计规范进行 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报人防办公室审批,领取《建设项目人民防 空审查批准书》或者签订企业投资建设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