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名称 适用范围 基本规定 技术准备 作业条件 防水混凝土 施工工艺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 防水等级为 1~4级 的地下整体混凝土 结构。不适用于环 境温度髙于 80℃或 处于耐侵蚀系数小 于 0.8 的侵蚀性介 质中使用的地下工 程。 1、防水混凝土所用水泥强度 等级不应低于 32.5MPa,水泥 用量不得少于 300kg/m 3,掺有 活性掺合料时, 水泥用量不得 少于 280 kg/m 3。 2、防水混凝土所用材料的品 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 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3、防水混凝土施工过程中, 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 交接 检和专职质检员检查的 "三检 "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 未经建设 〈监理) 单位对上道 工序的检査确认, 不得进行下 道工序的施工。 1、按设计资料和施工方 案,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 工人上岗操作培训。 2、按设计资料计算工程 量,制定材料需用计划 (含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