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联合事务所合伙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工程建设市场需求,为社会提供工程造 价咨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建设部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行业管理 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商定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企业名称: _________工程造价咨询联合事务 所(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企业地 址: _________,邮编 : _________,电 话: _________。 第三条 经营范围: (一)提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和造价咨询服务; (二)编制和审核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预决 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决算; (三)依法接受委托办理工程工程造价鉴证业务; (四)其他法定业务。 第四条 本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接 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组织的指导。 第五条 企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诚信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