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1页 法制日报 /2017年 /11月 /15 日/第 006 版 政府?经济 北京修订房地产开发项目保证担保办法 工程保证担保费需计入工程造价 记者 王斌 本报北京 11月 14日讯 记者王斌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 ,为进一步推行工程保证担 保制度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通过工程保证担保方式保障自身的 合法权益 ,规范自身的履约行为 ,预防拖欠工程款等问题的发生 ,北京市住建委对《关于进一步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保证担保的暂行办法》 (京建法〔 2008〕134 号,以下简称 134 号文 )进行了修 订 ,重新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保证担保的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 原 134 号文共 16条 ,新修订的《办法》共 9条 ,减少了 7 条 ,除按照《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 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 (
(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结算、(工程财务) 决算 最近在审计一个政府投资的代建项目过程中,发现其合同协议中由于对上 述五算理解上的歧义, 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在协调处理过程中, 整理以下内容和 观点,共我的童鞋和朋友们参考,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一般发生在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我们知道,投资决策过 程,一般可以划分三个阶段, 它们分别是投资机会研究或项目建议书阶段, 初步 可行性研究阶段及详细可行性研究阶段, 因此(投资)估算工作也分为相应三个 阶段。不同阶段所具备的已知条件和掌握的资料深浅及完备性不同,对(投资) 估算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因而(投资)估算的准确程度在不同阶段也不同,每个 阶段(投资)估算所起的作用也不同。 (1)投资机会研究或项目建议书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是选择有利的投资机会,明确投资方向,提出概略的项目投 资建议,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