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4.04.29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乙级、暂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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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乙级资质(含暂定级) 1 、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 60%,且其 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 60%; 2 、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 10年以上; 3 、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 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 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6人,其 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4 、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 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5 、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6 、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50万元; 7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 10平方米; 8 、技术档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暂定级审核工作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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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暂定级审核工作制度流程 一、行政许可名称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初审及核定 二、实施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4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77号)、《关 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建设部令第 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 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桂建房【 2007】15号) 三、申请条件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八条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1.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 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 2 人; 2.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注销 1.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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