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耀兴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整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杭州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整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 定》),规范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准 确、系统,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建设部第 90号令)《建 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GB/T11821-2002)、《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 (DA/T15-95) 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1、项目工程档案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即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 任人。具体实施人为工地资料员。 由项目部配备必要的声像资料的采 集设备。 2、由项目部资料员负责声像资料的采集、摘录、编排、保存。 由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指派项目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 造价 员协助拍录质量安全造价等相关的声像资料。 声像资料应反映特定施 工阶段、施工环境、工
1 / 57 广州市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 为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 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 保证 建设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及时地归档和移交,实现工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 准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 279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 定》(建设部 90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建 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和《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 (GB/T50323-2001),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新建、 改建、扩建、续建工程和重要部位 的维修工程,包括市政工程、公用设施、交通运输工程、工业建筑、民用建筑、 名胜古迹、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人防、军事工程、水利、防灾及地下管线等建 设工程。 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 一、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对与工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