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 为加强北京城建道桥公司周转材料管理,提高周转材料利用率,降低单项工程 材料成本支出,特制定本办法 : 一、施工基层单位应提前一周向材料设备部和物资供应分公司提交周转材料需 用计划,并注明具体提货日期,以利物资供应分公司调配、准备周转材料 ; 二、为保证库存周转材料的充分使用,在同等价格的基础上,应优先使用本公 司的周转材料。如物资供应分公司库存周转料不能够满足工程需要,施工单位可经 材料设备部审批同意后外租,外租单价不得超过本办法规定项目相应单价,外租时 必须向出租单位索取市建委备案证明、周转料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 三、为减少周转材料的非正常磨损,物资供应分公司制定“租赁物资缺损赔偿 及维修收费办法”,经材料设备部审批后生效 ; 四、周转材料收费标准见附件一,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见附件 二,建筑围挡板租赁维修收费办法见附件三,圆柱模收费管理办
第 1 页 共 25 页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 为保证项目施工生产需要,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和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减 少资金占用,延长使用寿命,促进项目施工材料管理水平,明确供需双方的经 济责任。规定办法如下: 一、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 1、 公司周转材料实行两级管理, 一级核算。周转材料租赁部是公司周转材料内 部租赁市场的供方,负责周转材料的采购、租赁、收发、保管、维修、核算等 工作。公司所属项目部不得私自购买周转材料,项目工程所需周转材料必须向 周转材料租赁部租用,不得直接向外租,由周转材料租赁部统一进行内外调节, 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2、 进行集中管理的周转材料包括: (1)脚手架钢管; (2)各类连接扣件; (3)组合钢模板; (4)U型卡; (5)钢木脚手板等。 3、 各项目部对新开工程应按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编制单位工程一次性 备料计划,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