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4.06.03
关于调整工程主要材料结算价格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

格式:pdf

大小:6KB

页数: 2页

关于调整工程主要材料结算价格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 制的指导意 见 甬发改投资【 2008 】399 号 各有关单位: 2007 年下半年来,由于受全球原材料、能源等价格上涨因素的影响,我市建筑材料 价格呈普遍上涨趋势,部分建材尤其是金属材料和石油制品等材料价格更是出现大幅攀升, 其变动幅度超出了业主、 承包商能够预测的风险范围和承受能力, 有的已影响到当前建设工 程的正常施工活动。 为应对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 保证政府投资项目及市重点工程的正常实 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 经市政府同意, 对调整部分工程主要 建筑材料结算价格,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本指导意见发文之日前的在建工程, 因主要建筑材料涨价所产生的价差, 发承包 双方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可按以下办法进行协商处理: (一)发承包合同约定采用固定价格(包括固定总

工程建设人工材料价格调整纠纷解决措施

格式:pdf

大小:20KB

页数: 2页

一、工程造价计价中应当遵循风险共担和合理分摊原则,体现交易的公平性。 二、引导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强化合同意识和诚信履约意识,增强 风险防范自觉性,在招标文件、 施工合同中合理设置计价风险条款,约定风险内容、范围及 超出范围后的调整办法, 承包人应有限度承担物价变化等市场风险。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有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 险或不调整等类似语句规定计价风险内容及范围。 三、人工价格变化时的合同价款调整 (一)合同对人工费调整有具体约定的,按照合同执行。 (二)合同对人工费调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具体的,发承包双方按照以下原则协商调整 工程造价: 1.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发布市定额人工市场指导单价的: (1)市建设主管部门调增市定额人工指导单价时,自调整生效之日起完成的工程量, 根据市定额人工指导单价的调增幅度

最新知识

材料调整价格
点击加载更多>>
材料调整价格相关专题

分类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