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补充协议中规定了在与主合同冲突时的适用规则,并且明确指出优先采用补充协议,那么应当遵循补充协议。如果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会参考《合同法》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的细化或修正,因此可能会优先考虑补充协议的内容。
温馨提示:
1. 合同解释原则:在解释合同时,通常遵循“后法优于先法”的原则,即后签订的补充协议可能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2. 《合同法》:中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提到,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3. 补充协议效力:除非补充协议中有特别约定,否则它被视为对主合同的补充,而非替代,所以在两者冲突时,通常优先执行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