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泰安市公路局 | 位 置 | 泰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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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 办公室、政工科 | 职 责 | 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的规划 |
主要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的规划、设计、建设、养护、路政管理、通行费征收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公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根据全省公路发展规划及分期实施计划,编制全市国省道公路发展规划;向省主管部门呈报并争取国省道新建、改建工程计划;编制全市国省道公路养护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组织实施国省道新建、改建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工程管理、工程竣工验收。
4、负责全市国省道公路的日常小修保养、大中修及水毁抢修、公路绿化,保持国省道公路安全畅通。
5、负责涉路工程项目许可、建控区管理、国省道路产路权的保护,实施公路巡查、依法查处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行为。
6、负责全市通行费收费站的管理、通行费收取和上解工作。
7、调查研究和统计上报公路情况。
8、负责全市公路系统行业管理,依法对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全市公路科研及技术推广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公路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室
一、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
二、根据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办公制度、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
三、牵头组织召开局行政例会和全局性的综合会议,做好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督促、检查、催办会议事项的贯彻执行。
四、起草全局性的工作总结、报告和重要文件,整理综合性的汇报材料,审核以局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
五、负责信息、调研、督查、保密、文书处理、档案管理、计划生育、企业管理、信访及值班。
六、负责对外联系、接待。
七、管理局行政印鉴和监印工作。
八、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工科
一、负责上呈下达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落实各项政策规定,掌握各项政策标准,贯彻落实局党委的决定、决议和指示,主持政工科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局党委的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局直单位科级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
三、协助党委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处理来信来访,负责宣传、文明创建、四化管理、共青团工作,组织制定各项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
四、负责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人员考察、录用、调配、岗位轮换、职称评定、调资、晋升、奖惩及各类统计报表等工作的审核。
五、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休假、工资及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缴纳,组织制定相关业务的管理制度;负责人事档案的建档、审档工作。
六、负责职工教育工作,指导或组织职工教育、培训、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从业人员的审核登记、合同管理。
七、负责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负责局及局直单位机构设立、登记、注销及劳动年检工作。
八、负责公路系统标志服及局机关劳保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负责办理出国人员的政审、培训、签证工作。
九、负责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退休工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审科
一、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以及国家和上级有关财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坚持各项规章制度,对基层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
二、负责及时编报各项会计报表,做好各种业务资料的汇编工作,并及时归档,搞好会计分析,当好领导参谋。
三、负责局及下属各单位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会同有关科室抓好各单位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和承包合同的兑现落实。
四、加强财务管理,坚决贯彻养护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按计划和工程进度及时拨款,加强固定资金、流动资金、专用基金等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搞好固定资产的增减调拨、报废处理工作,保证帐实相符。
五、加强成本管理,搞好成本核算,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六、按规定办理票据领取和缴销工作,及时审核上缴票据。按时上解路赔收入。
七、搞好固定资产的清查和核算,防止国有资产的损失、流失等,对国有资产的盘盈和盘亏及时反映和进行帐务处理。
八、负责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经常对财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九、做好重点工程计量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积极争取资金。按时拨付资金,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搞好预算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保证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的安全完整。
十、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十一、对所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十二、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资金、财产的完整与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经济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工程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十四、对通行费征收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十五、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对阻扰、拒绝审计工作的人和事,向领导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并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十六、参加有关的会议,制定或参与制定本单位有关的规章制度。
十七、审计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实事求是,秉公办事。
十八、办理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审计事项。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进行的审计。
计统科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划、计划、统计、交通情况调查、前期工作、科技、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结合本市工作实际,拟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全省公路发展规划及分期实施计划,结合本市实际,编制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完成省下达的前期工作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组织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四、负责编报本市干线公路路网改造、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及过路(桥)通行费收支建议计划;提出公路新建、改建、大中修、水毁工程、GBM工程、危窄桥改造、国防公路、县乡公路专项补助和房建工程等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投资和建设期限的实施建议;根据省批各项计划编制下达本市年度计划,会同有关科室做好改建、大修、中修、房建等工程设计预算审核工作,核批各类计划内项目建设投资;
五、组织本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招标和设计评审工作,参与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和施工招标工作,参加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组织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六、综合管理本市公路统计工作,组织编报公路统计报表,并审查汇总上报;综合分析各项工程任务的完成情况,编报统计年报,汇编历史统计资料;全面、及时、准确地提供有关统计数字及信息资料;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基层台帐;
七、综合管理本市干线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管理工作,组织编报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提供有关交通情况调查统计信息;为各级政府及交通公路部门制定公路发展规划、计划及编制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计算公路养护成本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出行提供重要参考;
八、负责本市公路系统技术经济调查、科技开发、信息化管理工作和;
九、指导本市公路计划的贯彻落实,对各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适时进行调整;
十、组织本市公路计划管理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一、完成局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性调查、调研等任务。
工会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规定和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承担职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作;负责局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督促检查职代会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定期向大会主席团请示报告。
三、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参与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四、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单位各项民主管理工作。积极参与源头维护,在维护职工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好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五、动员和组织职工以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集体的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发动和组织职工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负责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的活动。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以及科学、文化、技术教育,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业务素质,使职工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
六、负责抓好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负责检查、指导基层工会的工作;组织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
七、正确解决职工群众的合理要求,关心群众生活,协助做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和职工救济工作;协助搞好工资、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工作;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搞好食堂、托儿所、医务室等工作;负责机关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职工文体娱乐活动和解家庭、邻里纠纷,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九、负责工会财务管理、使用工作。按时收缴会费,定期向会员代表报告工会财务工作情况。
十、负责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
十一、承办局党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老干部科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发挥老干部在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三、协助指导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加强对老干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四、组织开展各项有益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工作;
五、及时妥善地解决好老干部生活上的困难和有关问题;
六、协同有关部门安排老干部健康检查,搞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七、负责老干部工作的统计、信息(库)及来信访接待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行政科
一、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局领导的指示,负责局机关的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处理日常行政后勤管理事务。
二、组织本科人员参加各项学习、会议及集体活动,贯彻执行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三、负责本科人员的行政管理,组织人员完成本科的工作任务,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四、负责本科行政工作,做到全面管理,分工负责,充分调动各级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制定和完善本科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使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
六、提出本科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
一、依据《行政监察法》,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负责调查处理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三、监督检查局机关各科室和局直各单位执行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
四、负责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五、围绕优化经济环境,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做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重点抓好全市公路系统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七、承办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养护科
一、贯彻执行公路管理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公路养护管理的方针、政策、规定、办法,并结合我市情况拟定实施办法。
二、负责公路路基、路面和桥涵构造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技术管理,及时总结养护工作的经验和组织养护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组织全市季度和年度公路养护质量检查,参加“争先创优”活动检查评比。组织每月养护例会,进行养护工作经验交流。
四、负责提出公路养护年、季质量计划,协助有关科室编制小修保养计划。
五、负责制定大、中修工程实施意见和对实施的大中修工程进行全面管理。
六、贯彻公路绿化政策,编制全市公路养护绿化计划,负责公路行道树栽植抚育。
七、利用CPMS和CBMS两管理系统指导全市路面和桥梁养护工作,使养护费用得到充分合理运用,路况质量不断提高。
八、负责全市公路水毁抢修、桥梁防洪的督促工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提出水毁抢修措施,组织重大水毁抢修。
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护机械的使用管理。
十、负责公路路况普查和登记工作。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路工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战备工作。
十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征收稽查办公室
一、负责科室人员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本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本科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正确掌握、执行国家通行费征收法规、政策、标准,贯彻落实“应征不漏,应免不征”的收费原则;
三、负责全市通行费征收业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拟出
期间工作计划,按时完成通行费征收计划、票据使用管理及费款上解任务。
四、准确掌握全市通行费征收政策和计划进度情况及动态,及时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加强对全市通行费征收部门收费政策法规的执行指导和监督。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路政科
一、根据上级制定的路政工作计划、考核指标,制定本市路政工作计划及完成计划的措施,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检查、指导、考核全市路政管理工作。
二、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保护公路路产,维护路权。
三、审查本市范围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事宜,并在上级统一调度下,组织路政人员依法对擅自进行超限运输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
四、对在特殊情况下占用、挖掘、跨越、穿越公路、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等事宜进行审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于公路改、扩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封闭交通的,及时报请省厅公路局批准。
六、组织本市重大路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重大路政案件的评议、审查或复议。
七、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办理路产交接手续。
八、路政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九、督促各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及时修复路损,并按照检查、考核情况返还路赔费。
十、按上级有关标准建立健全路政管理档案,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工作总结等。
十一、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安全科技科
一、负责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局安委会日常工作,包括起草市局或局安委会有关制度、规定、办法、意见,报告、总结和指导性安全文件。
二、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局安委会各成员(科、室)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并按时向市交通局安委会报告。
三、负责汇总统计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四、负责承办对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考核及安全评价、安全宣传等有关的重大活动。
五、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督促各部门按进度实施。
六、定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通知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七、负责制定、修订安全管理标准,并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
八、负责安全信息管理,督促各单位及时反馈安全信息。9、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加强基础管理,研究分析事故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九、推广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事故发生。
十、负责全市公路系统机械设备规划、配置、使用、维修、信息化管理和特种机械及人员管理。
十一、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及本部门成果鉴定,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动技术革新。
十二、抓好全系统节能减排工作。
2100433B
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审计科、征收稽查办公室、路政科、安全科技科、工程科、养护科、计统科、行政科、老干部科、公路勘察设计室等职能科室和纪委、工会、团委、监察室,下辖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等5个县市区公路局和泰山公路分局、泰山路桥公司、工程一处、工程二处、京沪高速公路泰安管理处、泰莱高速公路泰安管理处、泰肥一级公路管理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济菏高速泰安路政大队、监理处、虹桥宾馆、经贸公司12个直属单位,现有职工1400多人。
公路局与公路局工程处关系是隶属关系。 公路局一般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公路局工程处是公路局下的一个部门,主要负责国、省道及桥梁的工程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工程的招标、监督建设、验收等工作,一般是业主方。
公路局与公路局工程处关系是隶属关系。公路局一般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公路局工程处是公路局下的一个部门,主要负责国、省道及桥梁的工程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工程的招标、监督建设、验收等工作,一般是业主方。
不可能 只能参加考试
市公路局创建平安工地活动阶段性总结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厅决定的在全国公路水运工程系统开展 “平安 工地”建设活动的要求, 结合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 (闽交建【 2010】50号)的要求 ,我项目部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 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并根据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各项平安工地建设活 动,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目前进入活动第二阶段,现将有关工作情况 汇报如下: 一、持续开展创建“平安工地”的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教育 针对 “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开展工作动态发展的特点,项目部采 取各种渠道及方式持续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 不断加大安全 生产法制宣传力度。一是现场宣传。在施工现场张贴宣传横幅、开辟 宣传栏,并严格要求了宣传横幅、宣传栏内容和形式。 永久性宣传标语 二是送“平安”到工地。将创建“平安工地”的一些具体内容形 成宣传单,开展送“平安”到工地活动,将宣传单发到现场施工人员 手中
厦门市公路局道路研发中心工程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监 理 细 则 编制: 批准: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二项目部 2008年 5 月 20日 道路研发中心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道路研发中心工程的施工阶段安全文明监理工作。 二、现行与施工安全有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规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法》、《建筑法》、《消防法》 2.福建省、厦门市有关安全生产法规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002年版施工安全部分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JGJ46-2005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壳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94 9.《福建省建
(一)办公室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办公制度、规定和程序,并组织落实。
2、组织有关局召开的公路系统全面会议的筹备工作。
3、负责上级有关党政文件的收发、登记、传真、保管、核稿、立卷、归档工作。
4、起草全面性的工作总结、报告、部署意见和重要文件,整理综合性的汇报资料,审核以局名义上报下发的正式文件。
5、负责综合宣传、新闻报道、信息调研等工作。
6、负责局务会议、局办公会议的组织工作和记录工作,编写会议纪要、督促、检查、催办会议事项的贯彻执行。
7、制定保密措施,严格保密制度,做好机要文件收发、传阅、保管、清退、核销和立卷归档工作。
8、负责行政后勤保障、车辆管理、维修、油耗统计和驾驶员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局机关办公及生活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和维修等工作。
10、负责全局公路系统群众来信来访的登记、接洽、转办、催办事宜和来局办公人员接待联络工作。
11、负责局机关的安全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2、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工科职责
1、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党务管理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助党委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决定,结合公路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负责职工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职工政治和业务素质。
5、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普法计划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和方案。
6、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人员的培训和证件发放工作。
7、建立健全各类人事档案、人员名册,负责各类人事、劳资统计、报表工作。
8、负责办理全局各类人员的工资变动、转正、定级、套改工资等手续及工资、津贴的审核发放。
9、负责办理职工调入、调出、毕业生分配、退伍兵安置等手续,负责办理职工离退休和内退手续以及职工辞退、退职手续。
10、负责全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上、聘用和考核及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和聘用制干部管理工作。
11、负责办理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手续,建立健全缴纳台帐。
12、严格按照标准和范围,做好服装的购买,发放工作。
13、负责局党总支印鉴管理,并做好监印工作。
14、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 三)计财科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规,坚持各项规章制度,对各部门、科室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
2、负责及时编报各项会计报表,做好各种业务资料的汇编工作,并及时归档,搞好会计分析,当好领导参谋。
3、负责全局和局直各部门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4、加强财务管理,坚决贯彻养护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按计划和工程进度及时拨款,加强固定资金、流动资金、专用资金等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搞好固定资产的增减调拨、报废处理工作,保证账实相符,对局所属各部门进行财务稽核检查,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
5、加强成本管理,搞好成本核算,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按规定办理票据领取和缴销工作,及时审核上缴票据,经常对财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7、搞好固定资产的清查和核算,防止资产的损失、流失等,对资产的盘盈和盘亏及时反映和进行账务处理。
8、负责财会人员对口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做好财务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四)养护处职责
1、贯彻执行公路管理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公路养护管理方针、政策、规定、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实施办法。
2、负责公路路基、路面和桥梁构造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技术管理,及时总结养护工作的经验和组织养护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3、组织年度、季度、每月公路养护质量检查,参加“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检查评比,并力争夺杯。组织每月例会,进行养护工作经验交流。
4、负责提出公路养护年、季质量计划,协助有关科室编制小修保养计划。
5、负责制定中、小修工程实施意见和对实施中、小修工程进行全面管理。
6、贯彻公路绿化政策,编制公路养护绿化计划,负责公路行道树栽植抚育。
7、充分合理利用养护费用,路况质量不断提高。
8、负责公路水毁抢修,桥梁防洪的督促工作,并及时向领导提出水毁抢修措施,组织重大水毁抢修。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护机械的使用管理。
10、负责公路路况普查和登记工作。
1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护工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防汛和交通战备工作。
(五)路政大队职责
1、贯彻执行《公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行使公路路政管理权,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2、负责挖掘、占用公路等涉路工程的报审,并负责监督实施。
3、负责公路损坏和侵权案件的调查、处理。参与有关应诉和诉讼活动。
4、负责路政业务建档立卷、票证管理、办公自动化、统计报表、信息反馈等工作。
5、负责路政管理人员资格审查、着装监督、检查及装备器材的管理、发放、注销工作。
6、负责路政管理费用的预算和计划安排,以及赔(补)偿费收取情况的监督管理。
7、负责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用地确权。
8、负责制订路政管理工作计划、考核指标。
9、负责路政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素质教育和考核。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六)安全科职责
1、负责监督指导全局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
3、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事故隐患整改,协助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督查全局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执行情况。
4、组织指导安全会议、教育、培训、宣传工作,总结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5、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和申报。
6、负责对在建工程实施安全监督以及未进行工程项目的前期安全监理。
7、开展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组织安全管理创新活动,对安全管理先进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8、负责并督促各部门搞好各类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指导基层安全工作
(七)机务科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认真实施。
2、办理机械设备的调拨、调度、改装、改造、更新、封存和报废。
3、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会同有关部门,对机务管理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业务培训。
4、对机械设备定期组织检查、评比,推广先进经验,开展评选“红旗设备”和“优秀操作手”等活动。
5、做到机械设备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并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法。
6、 开展节能降耗活动,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总结节能经验,表彰先进。
7、做好各机械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责任伤亡、重大机械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理,并建立事故档案。
8、定期汇总上报机械设备管理报表。
( 八)工会职责
1、贯彻落实《工会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工会的指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接受局党委的政治领导,围绕单位工作目标,开展工会工作。
2、根据职代会条例规定,负责筹备、组织、召开职代会,负责职代会日常工作。
3、发动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
4、负责组织职工搞好民主管理,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开展建设“职工之家”等活动。
5、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委反映职工思想情绪、意见和要求,并进行交流分析,提出解决建议。
6、做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职工的劳动保护、职工福利等工作,组织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7、负责全局女工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安排职工健康体检、扶贫帮困、节日慰问等工作;
8、建立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收好、用好、管好工会经费。
9、承办局领导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法制科职责
1、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制定与实施普法工作规划。
2、负责公路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3、负责指导全局合同文本、规范性文件及涉路案件的审核,为局提供法律技术咨询和顾问工作。
4、负责涉及公路的诉讼事务和纠纷调解工作。
5、负责局公路执法人员的资格、培训、审核工作。
6、负责落实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团委工作职责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委、上级团委的各项指示。
2、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及团的组织建设。
3、围绕局党委的中心工作,发挥青年突击队作用,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项活动。
4、积极教育引导青年向党组织靠拢,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
5、完成上级团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6、完成局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十一)工程处职责
1、对所承担的施工任务负责,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具体的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工程项目有关人员进行组织,对施工进行科学管理与指导,确保所承接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达到目标要求,控制成本费用。
2、全面控制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协调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的工作关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程大检查,及时通报结果。
3、负责对施工新工艺、新技术引进与推广,对工程处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进行技能培训管理。
4、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杜绝责任事故发生。
5、负责对施工管理人员定岗定责、制定奖惩制度,奖罚分明。
6、对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生产进度、经济效益及工程缺陷修复等进行全方位的监控。
7、配合好各科室、部门工作。 2100433B
处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协调机关各科室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局综合性文件和主要报告的起草、文秘、督办、调研工作;负责会务及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公路信息网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信息、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物业和后勤管理等工作。
负责机构编制,干部的使用、调配和离退休管理等工作;负责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党务、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扶贫工作;负责处理党组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活动。
负责职工的使用、调配和离退休管理等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及工人技术等级的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以及检查、监督直属单位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编制公路建设规划方案和公路养护投资计划;负责编制公路新改建、大中修工程计划;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报等前期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公路统计工作。
财务科
负责会计核算、财务决算;负责票证、资金管理;编报财务报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资金筹措、调拨工作。
贯彻、执行公路养护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负责公路养护和GBM工程、安保工程、交通工程、公路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毁预防及抢修复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大中修、桥涵加固改建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养护机械管理工作;负责路况资料管理及公路养护报表的编报等工作;负责公路春运工作。
贯彻、执行公路建设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招投标工程从初步设计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报工作。
负责公路路政管理,组织实施路产路权管理;负责有关路政许可、路产登记等工作;查处、制止各种侵占或者损坏路产路权行为;负责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参与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
负责公路科技工作,制订公路科技计划,承担公路科研课题,推广、应用公路科技成果;负责交通情况调查管理工作;负责宣传工作及大型政治学习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节能减排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公路应急管理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纪检、监察、信访、法制、内部审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法制、纪律、廉政教育;开展经济责任和财务收支审计;监督行政事务、经济事务、财务收支和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2100433B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公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组织实施新建公路和改建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工程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三)负责区范围内国省道路的养护与管理。
(四)负责区范围内国省道路的日常小修保养、大中修及水毁抢修、公路绿化、沿线设施维修等工作。
(五)负责区范围内国省道公路工程项目许可,建控区管理,公路路产路权的保护,实施公路巡查,保持公路安全畅通。
(六)负责公路系统行业管理,依法对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