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名 | 黄河水利工程建设项止招标投标工作手册 | 作 者 | 唐柏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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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黄河水利出版社 | 装 帧 | 平装 |
本书收集、整编了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国家及有关部委出台的一系列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购政策、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等。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实用性强。可供从事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建设管理单位、水利工程施工企业、招标代理公司等相关人员阅读参考。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法规性文件
国际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规章、规范性文件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见》
二、水利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水利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
三、建设部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购政策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100433B
作 者:唐柏顺 主编
出 版 社:黄河水利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4-4-1
印刷时间:2004-4-1
I S B N:9787806217474
包 装:平装
黄河是我国第二大河,发源于青藏高原,流经青、川、甘、宁、内蒙古、晋、陕、豫、鲁9省、自治区,注入渤海,全长5464公里。 黄河水利工程包括: 一、青海龙羊峡项目 青海省龙羊峡项目位于龙羊...
水利工程建设概念股:三峡水利是水电,电力收入占公司业务收入的84%以上,但公司多被市场归类为水利股,走势一般跟着水利走,年初那波水利行情,它独领风骚。钱江水利主营水利水电和城市供水。公司近几年收购很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一般遵循以下程序:1.招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报告备案。报告具体内容应当包括:招标已具备的条件、招标方式、分标方案、招标计划安排、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需要不断地改进与发展,水利工程建设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的地位。水利工程建设对于水利事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随着新形势的发展而发展,我国对于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要建设完善的管理体制,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要创新,以国家宏观监督调控为指导,以提高工程建设的工作。
本文着重分析了黄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应注意的几个方面,并就提升质量监督工作水平提出了几点建议。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了招标文件中必须包含的内容,,这些内容将使供应商或承包商能够提交符合招标人需求并使招标人能够以客观和公平方式进行比较的投标,从而体现招标程序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这就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特别是其中的技术规格,必须符合公平竞争性的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或其他内容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或商号、设计或型号、具体原产地或生产厂家,不得有倾向某一潜在投标人或排斥某一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但无法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而已在招标文件内注明诸如“相当于”或“同等品”字样的,不在此限。所谓专利,就是特定的公民或法人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创造发明而独自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所谓商标,就区别一个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商品和其他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的商品的一种标记。我国法律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享有商标专有权,受法律保护。所谓商号,是指企业或其他工业制品的性能、规格和大小。所谓原产地,是指表示某商品“原产于哪里”或“来源于哪里”的某一地区名(如“法国白葡萄洒”)或某一国家的某一地区名(如“景德镇瓷器”),并且该商品与该地理名称(无论大小)在质量、功能或其他特征上密切相关。可见,对上述特定专利、商标等专有权或特定设计、型号、原产地或厂家的提及,实际上是明示只有这特定的厂家或产品符合招标人的意愿,其他厂家或产品则不在其列,这显然限制和排斥了其他潜在投标人。所谓“倾向某一潜在投标人或排斥某一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暗含有利于或排斥特定的潜在投标。这也是针对和利于特定的厂家或产品,而限制和排斥其他的厂家或产品的做法,因而也是应该禁止的。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手册》第一版曾荣获1988年全国优秀图书奖。此第二版包括国内工程项目的招标承包,国际工程承包与劳务输出,境内工程国际招标和投标,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监理和咨询服务,建设工程的资金、保险和税务以及投标承包业务中的定量方法等,并选编了国内外工程招标投标的若干案例,我国现行和国际通用的有关规章制度及招标投标文件的格式与合同条件。
对于投标人的行为,除前述中已提及的规则外,招标投标法还对禁止的事项作出规定,以维护招标投标的正常秩序,保护合法的竞争。
首先是禁止串通投标,一种是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也包括部分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排挤另一部分投标人;另一种是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这两种串通都将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招标人利益、或者其他有关人的利益,是一种破坏公平竞争的危害性很大的行为,必须予以禁止;
第二是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这种行为在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中造成许多恶劣后果,对招标投标危害极大,必须坚决禁止;
第三是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确立正常的经济关系,体现市场经济的基本的原则,排除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因为低于成本的报价,对企业来说有可能是自杀行为或者是引向欺诈,这对正常的竞争秩序也是一种干扰;第四是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这是明令禁止在投标中,投标人不得有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