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 湖北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 总部地点 | 湖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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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城乡建设 | 公司类型 | 有限公司 |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公司始终坚持“质量为立业之本”的原则,视质量为企业生命,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打造过程精品,创建企业品牌。相继承建了宜昌民生丽岛住宅小区、民生世家住宅小区、武汉大学三峡学术交流中心、馨岛大酒店、宜昌金东方学校、民生商务酒店、宜都清江润园商住小区、新外滩酒店公寓、半岛花园住宅小区等一大批精品工程,总施工面积近400万平方米。共获湖北省优质工程“楚天杯”和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23项;宜昌市优质工程“夷陵杯”奖20项。多次被评为“湖北省先进建筑业企业”、“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优秀企业”、“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同时公司积极推行技术创新,近几年共获得三项国家专利,两项省级工法,一项国家级QC成果奖,七项省级QC成果奖,两次被中国建筑业协会评为“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企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08年12月被评为宜昌市“改革开放三十年三十标杆企业”称号;2010年12月,被宜昌市人民政府授予“宜昌市建筑业综合10强企业”称号,同时也被列为湖北省住建厅重点培育企业。
十二五期间,为实现做精、做强、做大的战略目标,公司决定在做好建筑主业的基础上,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形成一专多强的战略格局。通过一系列资本运作,成功控股湖北汉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柏林建筑模板科技有限公司和宜昌市福安建安劳务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7月成功组建湖北城乡建设集团(简称“湖北城建集团”),并以此为契机,掀开了公司多元化、集团化、跨越式发展新的恢弘篇章!
公司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29号,注册资本5,200万元。
公司成立至今,初步实现了“专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发展”的战略目标,涉及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总承包、装饰装修、起重设备安装、预拌商品混凝土、土石方工程、建筑门窗、建筑材料等多个建筑业相关领域。 公司十分重视引进和培养人才,现拥有包括12名一级建造师,13名二级建造师在内的一大批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简介: 2012年5月30日,公司名称由阿克苏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阿克苏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梁成立时间:2010-10-27注册资本:225000万工商注册号:652...
我们公司是云南建工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国企,是2012年云南省政府确立的保障房建设的唯一一家省级投融资平台。并不是楼上所说的五建,五建是云南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也是云南建工集团下属子公司。
湖州西塞建设有限公司是1997-09-26在浙江省湖州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机电路338号。湖州西塞建设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305...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湖北省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恪守\"优质、高效、诚信、创新\"的企业宗旨,坚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的企业经营文化理念,以诚信为本,迅速占据了宜昌市建筑市场一定的份额,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正版软件产品 采购项目(一期) 谈 判 文 件 项目编号: CJZBCG-0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 购 人: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谈判邀请函 ............................................................................................................................................ 1 第二章、竞标人须知 ...................................................................................................................
站在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化解房地产库存;站在落实“五个统筹”的高度,加强城乡规划科学性和权威性……在近日召开的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湖北省副省长曹广晶为“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开出了“对症良方”。
会议指出,湖北省将开展房地产库存摸底,建立统一的房地产市场库存和交易监测平台,除此之外,还要着力推进棚户区安置、公租房筹集“两个货币化”。同时,将广泛的社会动员作为“规划先行”的基本要求,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规划编制工作,只有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规划才能真正起到引领作用。此外,湖北省还将树立“管理即服务、法制化管理、全周期管理、合作性管理”4种意识,形成多方主体参与、良性互动的城市管理模式。发展一批以创新型产业为主的特色小镇,其他地区要深入分析自然禀赋与历史文化优势,发展一批传统工艺、特色产品、文化创意等类型多样的特色小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一、简述
《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于2004年5月8日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5月1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精神,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本省建设事业管理工作实际,湖北省建设厅编制了《湖北省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省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湖北省建设厅公众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指南》发放点(湖北省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领取。
二、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权利人可以在湖北省建设厅公众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湖北省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查阅。该查阅室地点位于武昌中南路14号,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室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现行有效需长期保存的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查阅这类信息。
3、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机关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1、公开范围
本机关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湖北省建设厅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进行查阅。
2、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湖北省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地址为武昌中南路14号,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3、公开程序
提出申请:首先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湖北省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申请方式: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申诉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地址:武昌中南路14号湖北省建设厅监察室,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站在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化解房地产库存;站在落实“五个统筹”的高度,加强城乡规划科学性和权威性……在近日召开的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湖北省副省长曹广晶为“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开出了“对症良方”。
会议指出,湖北省将开展房地产库存摸底,建立统一的房地产市场库存和交易监测平台,除此之外,还要着力推进棚户区安置、公租房筹集“两个货币化”。同时,将广泛的社会动员作为“规划先行”的基本要求,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规划编制工作,只有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规划才能真正起到引领作用。此外,湖北省还将树立“管理即服务、法制化管理、全周期管理、合作性管理”4种意识,形成多方主体参与、良性互动的城市管理模式。发展一批以创新型产业为主的特色小镇,其他地区要深入分析自然禀赋与历史文化优势,发展一批传统工艺、特色产品、文化创意等类型多样的特色小镇。